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一、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运用所学到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训练,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生产实际中设计、施工、组织、经济管理等方面问题的能力(包括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分析、制定实验方案,设计、计算和绘图,实验研究及数据处理,技术、经济分析和组织管理,以及编写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等能力)。
二、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应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专业教研室、指导教师共同完成。教务处要加强统筹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统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研究、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制度;
3.会同校内有关单位深入毕业设计(论文)现场,了解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适时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
5.收集部分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存档。
(二)图书馆职责
1.优先给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提供借阅资料、查阅文献的条件;
2.根据各二级学院报设计(论文)题目,提供有关资料、文献的目录,指导情报检索。
(三)二级学院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由二级学院负责全面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务科长、专业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为核心的毕业设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
1.审查有关教研室所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标准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联系毕业设计(论文)地点,审查、批准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
3.研究、检查及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5.根据计划协调毕业设计教室的借用;按规定向学生借用有关计算及绘图用具;
6.按规定提供已批准的计划内的实验物品、器材等;
7.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报教务处。
三、选题
(一)选题应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用性。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应尽量选自工程实际或科研课题;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也应紧密联系现场实际。
(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范围和深度,应紧扣培养目标,满足教学要求,符合学生已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难易适度,份量适中,过程较完整,以便学生经过努力后能完成。
(三)应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规范作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
(四)要注意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训练学生使用外文资料及计算机,注意把计算分析与实验分析结合起来。
(五)每个学生毕业设计题目(或参数)应不雷同;毕业论文题目亦尽量减少重复。当几个学生同做一个题目时,必须强调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不能一人只搞一个具体的部分,最后由几个拼合而成。
(六)毕业设计题目,应在设计的前一学期末确定,并尽早发给学生,以便提前收集资料,着手考虑有关问题。
(七)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教学规范,原则上亦按本办法要求落实,随同校内题目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上。
指导教师职责是:
1.认真作好指导的准备工作,订好指导计划;
2.在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给所指导的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可附课题指导书);
3.指导并审查学生拟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含工作内容、方法及进度等);
4.指导、检查学生收集和分析资料。拟定方案和进行设计(论文);
5.进行个别或集体答疑,检查进度,加强学生考勤和纪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有关要求作出恰当的审查意见,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五、考核及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设计(论文)后,必须通过“审阅”、“阅评”、“答辩”三个环节。
(一)审阅(评定“平时成绩”)
学生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报告)及其附件(包括任务书、图件等)正本一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由指导教师写出审阅意见评定平时成绩。内容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
2.对综合运用所学基础进行实践的能力(包括资料分析、方案制订、计算说明、立论、推理、文字表达、实验技能、图件等)的评价;
3.创造性采用新技术状况的评价;
4.对学生工作态度(对设计或撰写论文的态度、组织纪律情况)的评价;
5.存在的问题及错误。
经指导教师写出的评语,并评定“平时成绩”后,才能完成了环节。未完成该环节或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
(二)评阅(评定“评阅成绩”)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五天交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由其落实相应专业职称及以上人员进行评阅。评阅人应认真评阅,写出具体而恰当的评阅意见,并评定评阅成绩。
1.对毕业设计的评阅意见应包括:论据、计算是否正确、严密,有无独创性;设计计算及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文字说明及其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
2.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意见应包括:内容是否正确,有无独创性;分析问题是否严密,处理数据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文字表达及其他附件的水平。
评阅人根据上述内容写出评语及评定“评阅成绩”后,才算完成了评阅环节。未完成该环节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三)答辩(评定“答辩成绩”)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均应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及委员等5 ~ 7人),负责主持本二级学院毕业生的答辩工作。
2.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一周进行,各二级学院应将参加毕业答辩学生的名单及日程安排表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3.毕业设计(论文)最迟应在答辩前两天返给学生准备答辩。
4.学生答辩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2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课题任务、目的与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等;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设计(论文)的价值;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5、提问时间不超过30分钟,提问内容应包括: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与题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原理、方法、认识等;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6.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小组)写出评语,并评定“答辩成绩”。
(四)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评定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采取加权评分法,平时成绩、评阅成绩、答辩成绩的权重分别为30%、20%、50%。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加权合计,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成绩。一般优秀、良好人数分别不多余总人数的15%、30%,及格与不及格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5%。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优秀:正确地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圆满完成所作题目,有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某些部分有较深入的认识与见解;图件完整、正确、规范、美观、文字报告通顺,抄写清晰无误;答辩是概念清楚,能准确无误地回答提问。
2.良好: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到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的题目,有良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图件完整、正确、较规范、美观、文字报告通顺;答辩时概念清楚,能较好地回答问题。
3.中等: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题目,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图件、文字报告一般;答辩时能回答主要问题。
4.及格:尚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题目,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图件及文字报告基本可以;答辩时只能回答最基本的问题。
5.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
(1)运用所学知识差,设计中有原则性的重大错误,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不能回答;
(3)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文献资料。
(五)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成绩评定,参照上述办法,由学生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就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提出评定成绩的具体意见。回校后交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