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我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即将全面开始,为保证质量,加强管理,现将工作要求如下:
一、选题要求
各系应根据培养目标、学生兴趣、特长、就业需求等方面进行选题,围绕本专业选择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具有对所学课程知识、实践能力综合训练的题目,选题应注重更新。题目应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并有饱满的工作量,具有可行性和发挥空间,能体现教学计划中对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三基”的要求以及能力、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原则从技术开发类、工程方案类以及案例分析类三大类进行选题,技术开发类主要来自于硬件及软件方面,工程方案类主要来自于工程实际,案例分析类主要来自于生产实践或顶岗实习,鼓励学生多做设计类题目,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审题要求
各系应切实做好审题工作,组织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选题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原则由专业教研室、各系以及学院三级审查,确保题目质量。
三、指导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应当由讲师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高级、副高为15人,讲师为12人,其余一般不超过10人。每位教师拟定4个及以上题目供学生选题,每个选题不超过3个学生选择。请各系严把质量关,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
四、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2018年)
|
工作内容
|
7月11日-7月13日
|
教师自行拟定题目
|
7月16日-7月18日
|
各专业主任、系主任审定题目,对不符合要求题目驳回修改,并核算教师指导学生人次,18日终稿上报教务科
|
7月19日-7月20日
|
学院审查并公布
|
09月26日-9月30日
|
将毕业设计(论文)课程录入系统,设置指导教师名单
|
10月08日-10月14日
|
教师网上申报题目
|
10月15日-10月26日
|
学生网上选题和选指导老师、教师确定学生名单并指导
|
10月29日-10月31日
|
各二级学院汇总处理(含补选、改选)
|
10月-11月初
|
指导学生毕业设计
|
11月15日
13:00-17:00
|
第一次答辩
|
11月22日
13:00-17:00
|
第二次答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