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能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科学态度;密切合作与协调的团队精神。
4.综合训练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重点掌握:获取分析资料、信息的能力;实验操作和数据处理的能力;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课程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环节。
2.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学术性,同时结合实际应用。要对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的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论证,并将研究成果与实践相结合。其中工学和艺术学专业以毕业设计为主。
3.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创新性,作者在对某一个问题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要有新概括、新发现、新构想、新发展。
4.毕业论文(设计)要有逻辑性,要求作者在对所用资料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到立论正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5.毕业论文(设计)要有规范性,应做到结构完整、论据充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要有必要的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宏观督查,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
(一)校级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工作由分管教学的校长负责,教务处履行相关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和修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宏观统一规范管理。
(二)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职责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专业教研室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安排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遴选并安排指导教师。
3.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4.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组织、审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查重工作);按要求组织、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具体工作。
6.审核答辩成绩,向学校推荐本单位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填写工作总结报告表(附件12),并交教务处。
7.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
三、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与任务
(一)学生的资格
申请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并已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若有特殊情况者,须由校、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参加选题,并登记备案。
(二)学生的任务
1.根据选题方案,按时选题;选题后,应积极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联系,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认真完成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
2.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文献查阅、开题报告、调查总结、毕业设计和论文撰写等,查阅文献资料不少于10篇(列入参考文献中),其中外文文献或译文文献不少于1篇。
3.撰写论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
4.严格按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撰写论文。
5.作好充分准备,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四、指导教师的遴选及其职责
(一)指导教师的遴选
1.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选派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科研工作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由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换。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3.倡导实行双导师制,聘请行业、企业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的技术人员参与论文指导。行业、企业技术人员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我校教师作为第二导师,给与辅助。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任务计划,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注重启发和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同时,履行如下职责:
1.学习掌握校、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文件,指导学生选题。确保课题的可行性,把握好难易度。
2.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撰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1),并向学生下达任务。指导教师下发的任务书应要求明确、目标具体、工作步骤清晰。
3.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附件2),准备开题答辩。开题通过后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4.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指导过程中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论文指导全过程见面沟通交流共计不少于8次,每次见面沟通均应填写《师生见面情况记录》(附件3)。指导教师必须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指导,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注意引导学生,充分发挥其主动性,不能包办替作。要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有序按时完成。
5.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书”(附件4)。指导教师因故不能指导学生时,须通过学院批准更换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6.严格检查学生论文的格式规范,如不符合《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延迟学生答辩。
7.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的要求,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材料,协助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如实评价学生论文(设计)水平和表现。
8.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重复率,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率超过30%必须重新修改,直到查重率低于30%方能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查重工作,提供查重率的PDF文档证明即可。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
(一)选题
1.选题原则
(1)我校全职和兼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科研、企业有关人员可以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提出想法,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2)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应着重锻炼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的能力。
(3)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题目类型应多样化,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题目,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选题要求
(1)完成论文题目所需知识和技能应在本科生所学专业领域内,可略有突破。
(2)原则上一人一题,同一大课题下的小题目(论题)之间有明显的界限,各小题目(论题)有明显的技术指标差别,体现创新务实的作风,避免与以前所做过的选题雷同。
(3)选题应检验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验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课题应由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论证、评审,于第七学期第4周向学生公布。课题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
(5)选题工作应于第七学期第6周完成,并汇总选题结果。
(6)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改变时,需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审批表”(附件5),经批准备案后方可更改。
(二)检查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校领导小组及教务处负责监督抽查工作。
1.前期检查:各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安排等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教务处进行抽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指导教师精力投入情况;学生精力投入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指导情况等。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6)。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自查表”(附件7)。检查工作分为指导教师与学生自查、学院检查、学校抽查。
3.后期检查:每届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资料进行抽查。
(三)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每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教务处随机抽检一定比例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被抽检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并委托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被抽检论文(设计)进行盲审。重点对选题现实意义、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展现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等内容进行考察。查重检测不合格,质量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授予要求和水平的论文(设计),不能参加当年度的论文(设计)答辩。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所有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均应参加答辩,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学校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批准。论文答辩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答辩前两周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组织指导答辩工作,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答辩小组成员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也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
2.学院指定其他具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担任论文评阅人,指导教师不能评阅本人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应认真评审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于答辩前给出成绩,填 写“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评阅人用)”(附件8)。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者;
(2)弄虚作假,虚构编造实验数据者;
(3)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4)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5)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者;
(6)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三分之二者;
(7)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但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8)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不符合规范要求者;
(9)论文内容与其他同学的论文雷同者。
3.各学院答辩小组要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表”(附件9),及时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和时间。
4.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学生先报告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再由与会者提问,学生须回答提问的问题。最后答辩小组给出成绩,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表”(附件10),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
5.答辩过程要进行记录,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11),答辩记录由各学院存档。
6.毕业论文(设计)首次答辩不及格者,可安排二次答辩。若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及格但答辩成绩不及格,跟随下一届重新答辩。
7.一般情况下,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独立工作能力、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及答辩情况为依据。成绩评定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定办法进行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三部分组成,比例为5:2:3。采用“五级”计分法,即: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和不及格五种,成绩结构合理。
(1)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有自己的独立见解;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准确,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态度严谨;毕业论文(设计)有一定独到之处,水平较高。文字条理清楚,论述充分,符合科研、技术创作用语要求,格式规范。设计、创作的作品要有一定的特色。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基本概念清楚,对重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优秀率控制在10%左右。
(2)良好。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正确,结论合理;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作风好;论文(设计)有一定的水平。文字条理清楚,论证正确,基本符合科研、技术创作用语要求。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3)中等。按期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基本正确,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一般。文字通顺,但论述有个别表达不清楚或有歧义。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欠准确。
(4)及格。基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选题一般;观点较明确,中心较突出;能较正确地运用概念;论述较正确,有一定的说服力;文字通顺,层次分明;结果或成果在非主要方面存在一些缺陷或差错,答辩时能叙述和回答问题,没有重大失误。
(5)不及格。任务书规定的项目未按期完成,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错误;在方案论证、分析等工作中表现为独立工作能力差,毕业论文(设计)未达到最低要求。文字不通顺,质量差,或有原则性错误。答辩时,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阐述不清,基本概念模糊,对主要问题回答错误或回答不出。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院长审定后,各学院安排人员输入学校的教务管理系统,论文(设计)综合成绩不及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取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按结业处理,可在下一个学年度重新完成论文(设计)。
六、总结
(一)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各学院应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情况、选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取得的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同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表”(附件12),交教务处留存。
(二)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验收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均应按统一格式要求装订成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过程都必须要有详细的过程记载,使用专用的资料袋,以学生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由各学院集中存放。
(三)各学院应归档保存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文件及各类表格,同时保存本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保存期限为5年。每生归档内容应包含:(a)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包含相关图纸、源文件、画册、效果图等);(b)相关材料(包含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师生见面情况记录表、指导教师意见书、中期检查表、自查表、评阅人评审表);(c)答辩资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表、答辩记录表、答辩ppt电子版)。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及评选。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在学科领域、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创新、有价值的毕业论文(设计)推荐给学校,填写“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13)。
(五)优秀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选及推荐
1.评选标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工作量饱满,过程性材料整理规范。指导效果良好,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至少有一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良好(含)以上篇数不低于指导总篇数的30%;
(3)没有不合格论文(设计)。
2.推荐认定:各学院按照不超过当年指导教师总人数2%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优秀指导教师所带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师指导记录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认定。
七、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各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执行细则。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所有文件中与此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此文件精神为准。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