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地培养以下几方面能力: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
4.实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
7.撰写设计报告或论文的能力。
二、选题的原则及程序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本学科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
2.选题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题目不宜过大,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
3.选题应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南通市及周边地区重点支持产业,选择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应用型课题。同时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一人一题。如因选题较大,确需多人合作完成,按各人所完成的任务及内容确定自己的题目。允许优秀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但必须严格选题审批程序。
5.学生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换题目,如遇特殊情况更换题目者,必须在学院备案。
6.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以保持较高的更新率。
(二)选题程序:
1.各学院组织符合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选题原则拟定、申报题目,填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教师用)(附件3)。
学生自选、自拟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的,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确定,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学生用)(附件4),制定、实施研究计划。
2.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根据选题原则对指导教师申报的题目进行审核。
3.学院汇总备选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向学生公布。
4.学生选题。
5.选题确定后,学院填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附件5),填报本表时,除成绩栏为空,其它项目均应填写,并报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栏,应具体为已确定的题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确定题目者,必须明确题目的范围。
三、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的校长领导下,由院长负责全面实施,教务处负责相关环节的督查与指导。
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等组成。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制(修)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管理环节进行督查与指导。
3.组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及推荐工作。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的归档。
(二)学院职责:
1.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
2.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安排,制定各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审核指导教师、评阅人资格。
4.组织学生选题工作。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确定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答辩工作。
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答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若干答辩小组(每组3-5人),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答辩的组织工作,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及评语,协助完成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组织本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推荐工作。
8.完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附件5)及填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成绩分析表》(附件6);分析全院当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典型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管理的措施及建议,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
四、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一)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或学科内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报学院主管领导审定。
在校外(实习基地等)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除安排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校外指导教师,一般还要在校内配备一名符合条件的校内指导教师,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质量把关,并共同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学生选题后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任务书》(附件7),毕业设计任务书由各学院根据设计要求自行制定。指导教师填写并经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的任务书须及时发给学生,同时向学生明确评分标准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等事宜。凡编制《毕业设计指导书》的,应将指导书随任务书一起发给学生。
(四)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附件8)、查阅文献资料、开展调研、进行实验、撰写设计报告、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及规范。
(五)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包括出勤、学习态度、工作进度等)、指导、检查、答疑,但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能包办代替。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文科每周不少于2学时,理工农医每周不少于4学时。审阅学生填写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附件9)。
(六)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附件10),指导学生答辩的方法。
五、学生任务要求
(一)工作任务要求:
1.选题并接受任务书;
2.查阅文献、开展调研、根据任务书设计好工作方案完成开题报告;
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研究工作;
4.进行自查,完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适时调整工作进度;
5.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报告;
6.接受指导教师对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及答辩指导,参加答辩;
7.按要求装订毕业设计(论文)成果。
(二)工作量要求:
学生必须完成不少于300字的中文摘要及相同内容的英文摘要。
毕业设计报告的字数不少于1.5万字,毕业论文字数在8000字左右。个别特殊专业工作量的要求,可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在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中具体规定。
(三)工作纪律要求:
1.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
2.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凡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发给结业证书。待重做、二次答辩合格后方可补发毕业文凭。
六、评阅与答辩
(一)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由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主持。
(二)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后,写出审查意见,提交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由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聘请评阅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意见表》(附件11)。
(三)学生答辩前,学院要统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验收工作,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验收情况记录表》(附件12),验收工作由各答辩小组主持,验收不合格或不参加验收者不得参加答辩。
(四)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答辩要求,保证答辩质量。答辩前,组织答辩小组成员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及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答辩要有较详细的记录,并有初步意见和成绩,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表》(附件13)。
(五)答辩小组评出的成绩由答辩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认定。
(六)在校外进行或校外专家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确有需要时可聘请少量校外人员参与小组答辩。
七、评分及成绩记载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应依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类评分标准(附件14),对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说明书(论文)和图纸、实物的质量及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二)指导教师、评阅人及答辩小组在各自的评审意见表上,一律按百分制记载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采用“结构分”评定,其构成为: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人的评分、答辩小组的评分分别占总分的30%、30%、40%。特殊专业可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地点等情况酌情调整比例,但必须报教务处批准。
评定后的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结构分90-100为优、 80-89为良、 70-79为中、 60-69为及格、 60以下为不及格)。
(四) 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成绩一般控制在20%以内;中及以下成绩一般控制在30%左右。
八、质量监控与检查
(一)教务处协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选题、任务落实、中期检查、答辩、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二)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中期和后期检查。着重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学生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成果水平与质量,存在的问题等。其它检查内容与重点由学院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
(三)指导教师日常检查。
(四)学生自查。尤其是中期检查,必须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中期自查表,并有指导教师签字,学院根据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九、评优
(一)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后,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学校每年根据《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5)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当年的统一安排,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按规定数量推荐,参加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十、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装订及材料存档
(一)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
(二)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装订。顺序如下:
1.毕业设计:
①封面;②中文摘要及关键词;③英文摘要及关键词;④目录;⑤毕业设计报告;⑥附录
2.毕业论文:
①封面;②中文摘要及关键词;③英文摘要及关键词;④目录;⑤毕业论文;⑥附录(可选)
(三)学生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报告或毕业论文,与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毕业设计图纸等一起装入学院统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由学院按教学档案要求保存,至少保存五年(实物成果单独存放)。
(四)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校汇总长期保存。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
一、毕业设计报告(或计算说明书)文本内容及要求:
文本内容包括:1、封面; 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3、英文摘要及关键词;4、目录;5、正文;6、致谢;7、参考文献;8、附录;9、毕业设计有关图纸
(一)封面采用学校统一格式,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
(二)任务书:由各学院制定。
(三)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设计、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汉字左右。“摘要”字样用黑体小四号,位置居中;摘要内容用宋体小四号,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四)目录:按三级目录标题编写,层次要清晰,且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绪论、正文主体、结论、致谢、主要参考文献及附录等。
(五)正文:正文部分包括绪论(或前言、序言),论文主体及结论。要层次清楚,文字简练、通顺,突出重点。题序层次大致种类及格式要求:
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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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
|
第三种
|
第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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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及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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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第一章
|
第一章
|
1.
|
黑体小二号,居中
|
(一)
|
一、
|
第一节
|
1.1
|
黑体小三号,靠左顶格
|
1.
|
(一)
|
一、
|
1.1.1
|
黑体四号,靠左顶格
|
(1)
|
1.
|
(一)
|
|
黑体小四号,靠左顶格 (以下层次题序及标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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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致谢:对导师和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表示感谢。要文字简洁、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
(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附于文末,应包含以下项目:
期刊文献的格式:作者、文章题目名、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图书文献的格式:作者、书名、年份、版次、出版单位
会议文献的格式:作者、文章题目名、会议名(论文集)、年份、卷号、页码
著录格式可参考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二、毕业论文内容及要求:
毕业论文内容包括:1、封面; 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3、英文摘要及关键词;4、目录;5、正文;6、致谢;7、参考文献;8、附录(可选)
其他相关要求与毕业设计报告相同。
三、毕业论文及毕业设计报告打印要求
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单独打印),正文内容(除题序外)一律采用小四号宋体字,外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型。
章节题目间、每节题目与正文间空一个标准行(单倍行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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