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一带一路”倡议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对我国的涉外税收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目前的涉外税收政策尚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诉求。所以,我国政府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借鉴世界上已经发展成熟的主要资本输出国的涉外税收政策,对我国的涉外税收制度加以完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强大的支撑。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企业逐渐开始“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额初具规模。习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更是推动着中国企业向海外不断拓展自身的经营范围。我国在 2015 年首次实现资本净输出,并在接下来的几年内不断扩大差额,表明我国企业已经开始在对外直接投资上发力。2019 年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在全世界排名第二,存量在全世界排名第三。
近年来国际局势风云突变,贸易保护主义再次大行其道。中国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和捍卫者,决定了推动企业“走出去”将是一种常态。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尚处于经济增长初期,其人力成本低廉、资源丰富,是我国企业理想的投资地。中国居民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已经成为了突破国内资源瓶颈限制、谋求更广阔发展空间的主要方式。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些企业在海外面对的是完全陌生的投资环境。特别是沿线国家文化习俗与我国不同、经济水平也有高有低,有的国家甚至出现政治局势动荡。随着投资额的不断上升,“走出去”企业会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挑战。从税收风险的角度来看,对外直接投资赋予了税收风险新的特点,相较于国内投资的税收风险更加复杂多样。这些风险给企业带来了利润上的损失,让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受挫。对于实力雄厚的企业,税收风险爆发后尚可应对,但是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税收风险的爆发可能会导致企业一蹶不振甚至破产。
从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来看,自 2008 年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财政赤字居高不下,各国愈发重视自身的税收权益。特别是后 BEPS 时代的到来,以及新冠疫情导致各国财政赤字飙升的背景下,反避税成为各国减少财政收入流失的手段,国家间在税源上的争夺会更加激烈,中国的“走出去”企业必然会受到更加严密地监管,中国居民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会遭遇更多的税收风险。当前,国际税收规则亟需变革,需要我们贡献中国智慧,在一带一路沿线对外直接投资中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税收风险,降低企业税收成本,让企业能够在国际舞台上更具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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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1.2.1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1、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税收政策研究
王永钦(2014)指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在区位的选择上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决定因素中包含了税收这一因素,我国企业更加偏好在低税率和税制完善的国家进行投资。
吕欣(2016)分别从微观和宏观分析税收政策对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微观上,一是采取税收激励政策能够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二是通过一些有效的税收工具,如准备金制度、延期纳税等,可以让政府承担部分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提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积极性。宏观上,一是税收政策服务可以改善投资主体对于东道国的信息不对称;二是税收对对外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可以使对外直接投资的正面作用更加凸显,优化本国的产业结构、增加出口。
韩嫱玮(2019)指出国家间签订税收协定可以帮助跨国企业缓解双重征税的压力,并为企业提供了税收争议磋商的途径,化解跨国企业遭遇的税收风险。
陈胤默等人(2019)通过选取 2014 年之前十年内的 A 股上市企业为样本,通过实证分析指出母国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增加直接导致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减少,越是规模小、债务水平高的企业受到的影响越大,越是位于 GDP 较高的省份的企业受到的影响越大。
2、对外直接投资税收风险的具体内容和成因研究
霍志远(2016)从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两个层面分析“走出去”税收风险的成因,并通过分析具体的案例来得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庞淑芬等人(2017)选取了 11 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从东道国税收环境、国际税收环境、BEPS 背景下的反避税三个角度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了分析。
李香菊等人(2017)通过建立税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定量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风险的影响因素,包括政治法律、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当地税制结构和税收征管等因素。
孙宇(2017)以物流行业为例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税种三个角度来分析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存在的税收风险,并从不同税种的角度来分析物流行业跨境投资税收风险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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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风险理论分析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
“一带一路”倡议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1]“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举措,是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发展体系的体现,其提出是基于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同时我国部分行业也出现了产能过剩的现象,需要寻求新的市场。该倡议提出后得到沿线国家的广泛响应,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双方可以做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经济水平较低,急需外资投入来促进本地的经济增长。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倡议,这些国家可以吸引生产要素参与本国的经济建设,推动经济增长。而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也可以将过剩的产能用到新的市场,让国内过剩的资源在沿线国家得到合理配置,实现优势互补,为我国经济创造新的增长点。
当然,“一带一路”倡议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沿线各国现实情况差异非常大,各国的政治、文化、法律、宗教等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部分国家时局动荡,宗教冲突问题严重,有的国家甚至会发生恐怖袭击等暴力事件,给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带来风险。其次国家利益的竞争让国际上对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质疑,部分发达国家认为该倡议是中国向沿线国家输出债务陷阱,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担心中国的投资会对本国的产业造成冲击。尽管存在这些挑战,但是考虑到“一带一路”倡议对我国的重要意义,我们仍应面对困难,坚持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健康发展。
国际贸易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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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对外直接投资税收风险理论分析
2.2.1 什么是对外直接投资税收风险
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的过程中,同样会遭遇许多种风险,这些风险相较于普通企业的税收风险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当企业没有对外直接投资时,只需要掌握我国税法,和我国的税务机关打交道。但是当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时,对东道国的真实情况不够了解,与国内企业的税收风险相比更加复杂,企业需要对自身可能遭遇的税收风险充分预估,并制定出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现状,本文认为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风险可以定义为:按照我国法律在我国设立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由于其涉税行为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企业利润、声誉等受到损害的风险。
2.2.2 对外直接投资税收风险的特性
一般认为,对外直接投资税收风险具有以下特性:
一是复杂性。这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因素来决定。从外部因素来看,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需要面对税收环境差异较大的国家,相较于在境内投资只需要熟悉国内税法,在沿线国家投资需要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税收规则、差异较大的东道国税收制度,还要考虑到东道国税务机关的征管情况,这些都对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还要考虑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部分地区时局动荡、缺乏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些更是加剧了企业的税收风险的复杂程度。从企业内部因素来看,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集团一般经营业务多样、涉税业务广泛、商业模式创新,从客观上增加了税收风险的复杂程度。
二是严重性。税收因素在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占有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企业投资的经济利益,决定海外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其次,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不仅仅只代表了企业的利益,对于有些国有企业而言还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如果由于税收风险的爆发造成东道国的项目延期,还会对我国政府的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高频性。跨国企业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和反避税调查的重点对象,遭遇反避税调查的风险更高。这是由跨国企业的特性决定的,一方面跨国企业需要应付多国的税务机关,另一方面跨国企业的业务特性更可能国际避税。
四是紧迫性。随着我国开放大门越打越开,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步伐也大大加快,但是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政府的相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服务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防范化解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税收风险已经迫在眉睫,企业和政府必须行动起来,从各自的角度完善自身风险防范水平,减少税收风险因素对投资活动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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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环境现状分析 ...... 16
3.1 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分析 ............... 16
3.2 主要沿线国家的税收制度比较分析 ....................... 18
4 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税收风险分析 ...................... 24
4.1 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创立阶段的税收风险 ............................ 24
4.1.1 东道国税制差异的风险 ..................................... 24
4.1.2 选择组织形式风险 .................................... 24
5 防范化解“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直接投资税收风险的措施建议 .......... 32
5.1 防范化解税收风险的总体思路 .................... 32
5.2 政府层面的措施建议 ..................................... 33
4 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税收风险分析
4.1 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创立阶段的税收风险
4.1.1 东道国税制差异的风险
在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对东道国税收制度的不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复杂、税收环境差异非常大,并且有许多国家的税制并不完善,这就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在对外直接投资之前,我国企业应当全面充分了解东道国的税收制度,否则非常可能由于企业对当地税制的理解不到位导致企业违反了税收法规,遭受滞纳金、罚款和声誉损失,或者导致企业未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税收,增加企业负担。
4.1.2 选择组织形式风险
我国企业如果选择在东道国新建企业,就要考虑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有不同的优劣之处。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公司,并且东道国将其视为常设机构,则东道国对该分公司的利润行使地域管辖权征税,由支付方源泉扣缴。在分公司汇回总公司之前,需要注意有的国家单独规定了分支机构利润汇回税。分公司将利润汇回总公司后并入总利润在我国纳税,我国采用直接抵免的方法来消除双重征税。需要注意的是成立的分公司可以利用亏损冲减总公司的应税所得,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效果,但是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个体,无法适用东道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也不能通过分配利润来调节税负。
如果在境外设立子公司,该子公司将在东道国成为税收居民企业,则子公司也可以享受到东道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所得汇回母公司时,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我国税务机关需要将该所得还原为税前利润并入母公司应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并采用间接抵免的方法来消除重复征税。需要注意的是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其亏损不能减少母公司的应税所得,同时汇回所得需要缴纳一笔预提所得税。
国际贸易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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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范化解“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直接投资税收风险的措施建议
5.1 防范化解税收风险的总体思路
从前文对税收风险的分析来看,税收风险来源于三个主体,包括企业自身、东道国政府和我国政府。为了防范化解税收风险,在东道国政府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可以从企业自身和我国政府两个主体角度出发,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在这两个主体中,需要分清防范化解税收风险的主次关系。我国税收主管部门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税收风险,但是其发挥的作用只是外部的支持和引导,最重要的还是企业自己在投资过程中,自身注意防范化解税收风险。所以,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集团层级的税收风险内控体系。所以,防范化解“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直接投资税收风险的总体思路是以完善政府税收政策和服务为支持,以建设企业自身税收风险内控体系为重点。
从政府层面来讲,一是完善我国的涉外税收政策,包括抵免方法、亏损结转、风险准备金等;二是加快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与完善,扩大签订范围、完善协定内容、加强税收宣传等;三是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服务和征管合作,建立解决对外直接投资税收争议的专门机制、建立直达企业的信息服务渠道、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等。
从企业层面来讲,首先企业要在内部构建防范税收风险的机制,包括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意识、设立专门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建立税收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机制、建立税收风险的应对机制、打通税收风险信息的沟通渠道、建立税收风险的监督改进机制等。其次,企业需要根据其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不同阶段可能发生税收风险的特点,优化关键节点的税收风险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