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专科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实现专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对全校全日制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是各学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和学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是必修课,不能免修。
第二条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使学生巩固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专业综合训练,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学术研究性质,应能表明学生在专业学习与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独立见解,是学生获取信息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能力与学识水平的标志之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具有学术设计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应符合学术设计规范。
第四条 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应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认真搞好管理制度建设,严肃学术道德规范,严格质量监控,严格过程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同时,要实行分类指导,各学院应以本管理规定为依据,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实施细则,保障学校、学院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 选题
第五条 选题原则
(一)选题要有确切性与可行性。选题应当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选题的深度、广度应为专科生所能够完成,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成为学生专业研究的起点。不得跨专业选题,但鼓励学生以本专业为主的交叉学科的课题。
(二)选题要有应用性。选择社会、经济、技术等领域的实际问题,与毕业实习相结合,增强选题的应用价值。
1.理工科专业可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研究、工程设计、应用研究、软件开发等;
2.文科和经管类可选择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综合论证等设计类题目。
(三)选题要有创新性。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能达到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目的;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鼓励学生参加学生科研活动,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
(四)综述类课题不能作为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
第六条 选题要求
(一)各专业应编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选题指导属于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具有教学大纲性质的教学文献,其主要内容要适应学科、专业发展,做到适时修订,以体现专业发展的特色与优势,并能够在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时给予具体指导;
(二)各专业在选题指导基础上确定选题目录,报学院审批后公布。选题目录应包括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可选题目(范围)、相应的指导教师、职称与可指导人数;选题目录的题目应能够提供学生自由选择的余地;
(三)“真题真做”的题目应在选题总数占合理的比例,鼓励选择能用于实践的题目;
(四)选题原则上每人一题,特殊情况下采用多人一题的,应有明确的分工和侧重,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得到具体反映和体现。
(五)选题确定后一般不能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革,应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变更原因,经院系同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后,一律不得更改题目。
(六)题目类型分为“科学技术”、“生产实践”、“社会经济”、“自拟”、“经典”与“其它”等。
“科学技术”:适合理工科专业,以工程设计、实验研究报告为主的选题。
“生产实践”:主要是在毕业实习实践活动中,“真题真做”的选题。
“社会经济”:分成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两种,应用研究以社会调查研究选题为主;理论研究主要是通过理论分析建立模型的选题,或通过文献综述所形成结论的选题。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可以相结合而形成选题。
“自拟”: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的感触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经典”:是对本学科经典实验、课题、原则、理论、结论进行纯学术探讨的选题。
不在以上范围的选题,可以纳入到“其它”选题中。
(七)学生自拟的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其所占比例不能超过20%。
(八)选题工作应在第五学期期末前完成。
第七条 选题方式
学生依据专业“选题指导”和“选题目录”自主选择题目。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导教师,必要时指导教师在开题报告完成前对学生选题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开题报告
学生在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前的指定时间内,应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第三章 指导教师
第九条 指导教师的选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二)指导教师每人最多指导8—10篇毕业设计(论文);
(三)中、副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与助教共同组成指导组,人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5-7篇;参加指导组的教师不再以个人名义指导其它毕业设计(论文);
(四)可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校内外人员为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兼职指导教师需办理相应聘任手续,报教务处审核。各专业应指派教师负责与兼职教师联系沟通,使其掌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保证质量。
(五)对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缺乏能力、责任心不强、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教务处、学院可以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构成教学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学生确定题目,按规定下达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任务书,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要求;
(二)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开题报告,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定期检查进度情况,填写检查记录;
(三)写出评语,审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听取答辩,评定成绩;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四)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检查和答疑,应掌握在每周每生不得少于1次,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采取教务处宏观指导、学院具体负责机制,实行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的校、院两级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的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文件及要求,制定有关管理规定;
(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
(三)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分阶段检查、质量监控和工作总结;
(四)负责将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总体工作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汇总并向市教委报送。
(五)协助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做好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工作。
(六)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及交流工作,为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提供有用的反馈信息。
(七)组织评选校级专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的编印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市级评选。
(八)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与工作计划;
(二)负责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与选题目录,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三)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学生开题资格;拨发实践教学专用经费,保障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经费使用;
(四)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抓好初期指导、中期检查、后期把关;
(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组织答辩、评定成绩;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重修的实施;
(六)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存档、教学研究等总结工作。
第五章 答辩
第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管理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应不少于3人。
第十四条 答辩委员会职责
(一)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教师,完成答辩前的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工作;
(二)提出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负责审核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成绩评定、争议裁决;
(四)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五条 答辩小组职责
(一)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二)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语,评定成绩;
(三)对答辩过程做详细记录。
第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资格审查
凡已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前应修实践教学学分的学生,方可取得开题资格,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写作阶段。没有按期修满应修实践学分的学生,需在修完应修学分后,办理缓答辩手续,方可获得开题资格。
(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前,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依次对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做出带有评价等级的评语,明确提出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对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作出缓答辩处理意见。
当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的意见出现分歧时,由答辩委员会裁决。
学院按学校规定比例抽取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认定为抄袭的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第十七条 答辩过程
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毕业设计(论文)方可参加答辩。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在答辩前要送交所在答辩小组教师审阅。
各学院要制订答辩具体实施办法,采取分组公开答辩形式,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中进行。
答辩现场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答辩记录。学生按事先确定的顺序依次答辩。答辩的基本过程应包括答辩学生宣读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答辩现场应允许其他教师、学生旁听。
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评语、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现场公布答辩成绩。答辩小组不能做出缓答辩的处理意见。
第六章 成绩评定与公示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都必须经过答辩后评定成绩。
毕业设计(设计)成绩按3(指导教师评分)∶2(评阅教师评分)∶5(答辩小组评分)的比例构成。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为优(90分及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以及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
第十九条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应对答辩成绩进行审核,处理在答辩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发现成绩不当的应及时纠正,并按新的成绩登录。
第二十条 成绩公示与申诉
公开答辩后,设立三天答辩成绩公示期。教师、学生如认为成绩评定不当,可提出申诉,由答辩委员会负责处理申诉问题。如不满意答辩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可继续向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复查,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答辩委员会和教务处接受申诉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的下一学期,组织专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审查,凡经专家组认定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教师,将按《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 缓答辩与重修
第二十二条 缓答辩等情况的管理
缓答辩是指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或没有达到应有质量标准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公开答辩之前对其作出推迟答辩的处理意见。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需审核答辩和缓答辩的学生名单。在公开答辩前将缓答辩的学生名单与其毕业设计(论文)文本交教务处备案。
缓答辩的学生需办理缓答辩手续,在正常答辩结束一个月内安排重新答辩。其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在通过重新答辩后获得。
因疾病或意外事件而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需经学院审核,办理相关手续,视情况另行安排答辩,并报教务处备案。其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在通过答辩后获得。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在答辩中经答辩小组认定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对重修的学生,由各学院认真做好其重修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确定题目和写作指导。
重修的学生需办理手续,在正常答辩结束三个月后由学院安排答辩。答辩合格后获得学分。
第八章 文本规范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杜绝抄袭现象发生;
(二)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要符合《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要求》要求,并按照学校统一规范格式打印,装订成册;
(三)毕业设计说明书与图纸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设计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必要的计算、技术经济分析、图纸、参考文献、致谢等。
(四)凡对文本写作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学院制订写作规范,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 篇幅要求
(一)经、管、文类各专业毕业设计不少于5000汉字;理工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8000字;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设计规范要求;
(二)毕业设计(论文)中应有与主题相关的外文资料,并由学生本人译成中文,中文译文的篇幅为3000左右汉字。
(三)外语类专业的毕业设计中,也应有相应的外文翻译,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提出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下述档案由各学院统一存档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开题报告、图纸;
(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任务书、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记录表、答辩资格审查表和答辩成绩评定表;
(三)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文。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中,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年。凡评为“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以上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四)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统计、分析与质量检查的材料,答辩记录,成绩管理材料。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本。
以上材料长期保存。
第九章 质量监控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要求
(一)选题要符合本管理规定的选题原则,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避免选题过大、过小或选题空泛;工程类专业中设计型题目在选题总数中要占较大比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有充足的工作量保障。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方法应与选题相适应。鼓励毕业设计中采用必要的经济财务分析方法;经管文法类专业的毕业设计应更多使用统计分析方法,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
(三)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设计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内容。英文摘要、关键词须与中文摘要、关键词相对应。
(四)参考文献必须在正文中被引用。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须符合学校制定的写作规范。
对文本格式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由学院组织制订具体的写作规范,送交教务处备案。
(六)每篇毕业设计(论文)的错别字一般不能超过千分之一个字;任何一页上都不能超过3个字。
第二十八条 各级质量监控职责
(一)校级质量监控职责
在质量监控工作中,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计划周全、落实到位。
教务处负责制定或修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管理标准,明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目标,掌握工作动态,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在各年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颁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进行全程检查,
教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二)各学院质量监控职责
各专业建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责任制,各专业教研室组长、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分别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级质量责任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写作、文本格式与管理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九条 事故处分
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人员,将依据《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条 评优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写出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备案。每年各学院评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应控制在10-15%,并在此基础上按1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评审“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后,将优秀设计(论文)汇编成册。
每年评选学校、学院两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撰写规范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提高设计撰写质量与规范化水平,现根据《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参照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所发布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设计和学术设计的编写格式》(GB/T7713-1987)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等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署和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我校学科结构上的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应包括以下项目:(1)封面;(2)作者声明;(3)设计(论文)题目及署名;(4)中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5)目录;(6)正文;(7)注释;(8)主要参考文献;(9)附录(非必选项);(10)后记(非必选项)。以上各项目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封面
封面信息。封面信息包括学校名称与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称、毕业设计标题(含毕业设计,以下简称设计)、学生个人信息、指导老师信息,以及设计完成(提交答辩)时间等。
封面格式。封面格式由学校统一设计、印制后发放。封面上的题目、姓名、学号、班级、年级、专业、院系、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等内容,以及设计完成时间。封面最好是打印填列,所有项目填列的内容均须排列整齐、美观。
(二)作者声明
声明内容。作者声明是设计的著作权人对设计形成的知识产权与使用的知识产权,以及可能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所做的公开表述和承诺,其内容包括声明文本和作者个人信息(专业、学号、姓名、时间)等。作者声明的内容由学校统一拟定。
声明格式。作者声明应另起页,“作者声明”字样占一行,二号宋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提倡用word软件下“格式”——“段落”——“间距”——“段前和段后”定义,不宜用空行回车方式,下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作者声明的内容由学校统一拟定,四号宋体。
声明生效。须由设计作者在作者签名处用中文手写签字,声明方才有效。时间最好手写。
(三)设计(论文)题目及署名
题名排列。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署名与完成时间接“作者声明”页后单设一页。
题目要求。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字数不得超过20个汉字,题目过长时可加设副标题,副标题前加破折号,即“XXXXXXXX——XXXXXXXX”,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与主标题居中对齐。
题目格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需按中、外(英)文分别列示,二号黑体,居中。中文标题在上,段前空8行,段后空1行,下接中文署名;外(英)文标题置于中文署名下,段前空一行。外(英)文标题与中文标题应在内涵上一致,斜体。此外,正文中若未设“引论”条次的标题,正文前也可冠以设计题目,三号黑体,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
署名格式。毕业设计(论文)作者的中文署名置于中文标题下一行,三号宋体,加粗,居中,段前空一行。作者姓名的译名署名置于外(英)文标题下一行,三号字体,加粗,居中,段前空一行。中文译名一般用汉语拼音:姓前名后,中间为半角逗号并空格(即“, ”);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空一格;名字不缩写;斜体。如:Zhang, Ying(张颖);Wang, Xi lian(王锡联);Zhuge, Hua(诸葛华)。
时间格式。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时间以“XXXX年X月X日”格式列页底,三号宋体,加粗,段后空两行,与签名居中对齐。
(四)中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1.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摘要内容。摘要是设计内容的简要陈述,应尽量反映设计的主要信息,主要包括研究意义、目的、方法、成果和重要结论。摘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其间不应含图表和注释,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若设计摘要中需分层次表述内容时,一般应采用文字表达的方式,而不宜使用数字表达的方式。中文摘要字数一般为500~800字。
摘要格式。中文摘要应当单独设页。“摘要”两字间空两格,小二号宋体,加粗,占一行,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摘要内容的版面设置与正文相同。
关键词内容。中文关键词是反映设计主题内容的名词,是供文献检索使用的重要信息。关键词的词条应为通用词汇,不得自造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按其外延层次(学科目录分类)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关键词格式。中文“关键词”应当排在“摘要”正文下一自然段。“关键词”前空两格,小二号宋体,加粗,后接冒号“:”,各个关键词用小四号宋体,其间用分号“;”分隔,段前空一行。
2.外(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的翻译信息应在“中文摘要及关键词”页后另起一页。
外文摘要格式。外文摘要项的英文标示词用“Abstract”,小二号字体,加粗,占一行,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摘要内容与中文一致,版面设置按后述英文行文要求。
外文关键词格式。外文关键词排在外文摘要正文下一自然段。英文用“Key words”,小三号字体,加粗,左顶格对齐,后接英文状态下的冒号“:”,各个关键词用小四号字体,其间用英文状态下的分号“;”分隔。第一个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段前空一行。
(五)目录
目录内容。目录内容应当层次清晰,并与正文题序层次、标题内容完全一致。主要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正文主体(一般只到二级标题,即条次与款次)、结语(或结论)、主要参考文献、附录和后记等项。
目录格式。目录应单设一页。“目录”两字间空两格,小二号宋体,加粗,占一行,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结尾处无标点符号。目录下各项内容应标明与设计正文中相应内容相互对应的页序,标题与页序之间的空格应当用中圆点填充。目录内容只列两级:条次级(即“一、”)用四号黑体,加粗,左顶格;款次级(即“(一)”)用小四号宋体,左边缩进两个空格。目录各项相应页序统一为右顶格对齐。
(六)正文
设计正文部分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设计主体及结语(或结论)三个主要部分,总字数不少于3000字。三个主要部分的基本要求如下:
引论(可选)。设计的引论部分主要说明设计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简要评述,以及设计所拟研究的主要内容。“引论”可作为一个单独条次排列,“引论”两字间空两格,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格式规范同条次。一般情况下,设计应当有“引论”项,但其内容不宜分设款和项来表达作者观点,可用文字表达必须的层次。如果引论内容不长,也可不列“引论”字样作为标题,只用一个自然段综合表达即可。
设计主体。它是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求紧扣主题,层次清楚,逻辑性强,文字简练,表达通顺,标点符号使用得当,文法规范,图表规范、整洁、美观,引注准确,重点突出。
结语(可选)。结语部分是整个设计的总结,应以简练的文字说明设计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得到的主要结论,也可涉及设计存在的研究局限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结语一般不宜过长。它可以作为一个单独条次排列,“结语”两字间空两格,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规范要求同条次。如果结语内容不长,也可不加“结语”字样,而只是在正文后另起自然段写出结语类的文字即可(如:综上所述……),但段前空一行。
(七)注释
注释范围。设计中的注释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1)直接引文注释。即文中引用他人原话和相关资料所载数据时对出处的交待。(2)间接引用注释。即文中吸收他人观点时对出处的交待。(3)内容说明注释。即对文中需要补充说明而在正文中又不便详细阐述的其他问题所做出的解释。
注释形式。设计中的注释一律采用随文加注的方式,运用脚注形式标注。
注释序号。注释序号一律以带圈的数字用上标编号,如“XXXXX①,……”(提倡用word软件的“插入”——“脚注”中的自动编码功能)。注释的序号每页从“①”起重新编号,且不宜直接置于单列一行的条、款、项、目上,也不宜直接置于相关表格名、插图名以及公式之后,而应当置于相应的导入性文字中。除直接引注外,注释序号一般宜插于文尾的标点符号内。
注释格式。注释的内容用小五号宋体(即通用word软件的默认标准)。注释中凡是涉及引用相关文献时,其标示内容及格式规范与后述参考文献的要求相同。
(八)主要参考文献
涉及范围。主要参考文献是指与设计内容有密切关系,且在写作中部分参考或者借鉴了他人文献的观点和材料时,为了对其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为了指明主要资料出处并便于检索而列出的一项设计要素。其范围不仅包括注释中已涉及的文献,还可包括设计写作过程所涉及的其它文献。
列示数量。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数量不少于15项(其中至少应包括3部以上的著作,还应当至少包括2项以上的外文文献)。
列示方位。主要参考文献列于文末,应另起页。“主要参考文献”字样位置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小二号宋体,加粗,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列示顺序。主要参考文献列示顺序为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增序排列,外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名的字母增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则按发表时间增序排列。
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的字号一律用五号宋体。各条参考文献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后列序号,序号在方括号(即“[ X ]”)内列示,括号后空一格,再接相应的文献信息。一项文献的信息列示超过一行时,应“悬挂缩进”两个字符。中文文献各要素之间的小圆点宜用全角状态下的圆点符号(即“.”),外文文献中的论题宜用斜体标示。著作类文献凡属第1版时则不必标明版次信息。
著者列示。主要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列示方法为:中文著者先姓后名,外(英)文著者先名后姓。列示时不须标明编著形式(如:“张光明著”只标“张光明”,但译者需要注明,并用逗号“,”分隔,如:“李有明,译”)。一项文献涉及多个责任者时,应分别处理:外文著者只需标注第一个著者的姓名;中国著者应标注至第一、二、三著者的姓名,三位以后的著者则以“等”字省略,各作者姓名之间以及所列示的最后一位作者姓名与“等”字之间均用逗号“,”分隔。
列示简例。主要参考文献需要提供的信息项目、列示规范与简例如下:
l论著图书类文献
[序号] 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示例:
[1] 余敏,张光明.企业集团问题研究.第3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79-193.
[2] Paton. William A. Accounting Theory-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Corporate Enterprise. New York: The Ronald Press Company, 1922: 142-156.
[3] 马克思.关于《工资、价格和利润》的报告札记//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50-51.(本例为析出文献时采用的格式)
l译著图书类文献
[序号] 作者.书名.译者,译.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示例:
[4] 伯顿·克拉克.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基础.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38-42.
l学术刊物类文献
[序号] 作者.文章名.学术刊物名(版别),年,卷(期)/年(期):引用部分起-止页.
示例:
[5] 张晓东,张庆红,叶瑾琳,等.企业管理学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35(2):101-106.
[6] 王大华.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趋势.会计研究,2004(2):101-106.
[7] Zeff. Stephen A. The Rise “Economic Consequences”: The impact of accounting reports on decision making may be the most challenging accounting issue of the 1970s. The Journal of Accountancy, 1978, 28(12): 56-63.
l学术会议类文献
[序号] 作者.文章名//编者名.设计集名.会议年份.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示例:
[8] 钟启发.非线性规划在管理学中的应用//赵玮.中国运筹学会第五届大会设计集.2003.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468-471.
l学位设计类文献
[序号] 学生姓名.学位设计题目.学校及学位设计级别.答辩年份:引用部分起-止页.
[9] 雷光勇.会计契约论.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博士学位设计.2003:116-118.
l报纸文献
【序号】 作者.文章名.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10] 张伟力.绿色营销理论与应用.经济参考报,2007-01-11(8).
l在线文献
[序号] 作者.文章名.电子文献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一种).
[11] 李进.现代环境管理会计的理论与实践.http://www.e521.com/ztjj/index.htm,2005-01-11/2007-03-25.
l其他文献
设计写作中,若还涉及到科技报告和专利等其他类型的文献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参考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可上网自选阅读)的要求作相应处理,具体内容与格式此处略。
(九)附录(非必选项)
附录内容。附录为非必选项,它的主要内容可包括放在正文内显得过于冗长的公式推导、复杂的数据图表、设计使用的专门符号内涵释义、计量单位缩写表、专有名词缩写表和检索表,以及软件程序的有关说明等。若无需要,也可不单列此项。
附录格式。附录应另起一页。“附录”字样占一行,字间空两格,小二号宋体,加粗,居中,结尾处无标点符号,段前段后空一行。附录内容版面要求与正文相同,但其编序前应当冠以“附录”两字(如:“附录一”、“附录X”)。“附录X”单列一行,左顶格,附录题名列下一行,居中,段前段后空一行,格式同条次。
(十)后记(非必选项)
后记内容。后记为非必选项,它的主要内容可以是作者对设计过程的记录与写作感悟,也可以是对指导老师以及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个人表示感谢。后记文字要简洁、得体、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
后记格式。后记应另起页。“后记”字样占一行,字间空两格,小二号宋体,加粗,居中,结尾处无标点符号,段前段后空一行。后记内容的版面要求与正文相同,文内顺序宜用文字表达。
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一)行文
用字规范。设计中所用汉字必须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汉字,所有文字必须字面清晰,若必须更改,要使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标准校对符号,不能随意涂抺。
段首规范。设计的每一自然段、每一层次单行列示的题序和标题前均按汉字书写习惯缩进(即首行缩进两个字符,专门规定“居中”的除外),而不宜按英文格式悬挂缩进。一般情况下,英文文字的首段左边应顶格,但从第二自然段开始左边需空两个半角字符。
字符规范。设计中所有英文大、小写一律用“新罗马体(Times New Roman)”半角字符。设计中所有中文表述内的标点符号应当统一用全角状态下的字符;而所有英文间的标点符号则统一用半角字符,但均应在标点符号后加一空格。设计中凡是涉及阿拉伯数字的一律用半角字符(如12345),而不宜用全角字符(如12345)。
避免背题。设计中凡是单列一行的各级标题均不得背题(即标题出现在某页的最后一行,内容在次页),必要时应强制使用相关软件中另起一页的排版功能。
(二)正文主体
设计中除“引论(或导论、绪论)”部分和“结语(或结论)”部分不需列出题序外,其他表明设计层级的内容应当统一由题序数字和标题表明相应的层次。若无特别需要,文中不宜用特殊符号来标示设计的各级层次(如:“●”和“■”等)。具体要求如下:
条次格式。条次是正文的第一层次,在标题前以“一、”、“二、”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则标示为:“一、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段前空一行,三号黑体,加粗,居中,题序和标题之间用顿号间隔(而非下圆点:“.”),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款次格式。款次是正文的第二层次,在标题前以“(一)”、“(二)”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第一款则标示为 :“(一)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四号宋体,加粗,行首空两格,题序和标题之间不加标点,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项次格式。项次是正文的第三层次,在标题前以“1.”、“2.”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则标示为:“1.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小四号宋体,加粗,行首空两格,题序和标题之间用下圆点(用英文全角“.”)间隔(而非顿号:“、”),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目次格式。目次是正文的第四层次,在标题前以“(1)”、“(2)”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则标示为:“(1)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小四号宋体,行首空两格,题序和标题之间不加标点,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其他格式。当项次下无目次时,也可在正文的同一段落中用“(1)…………;(2)…………;(3)…………。”等的行文方式列举事项。但若有目次时,应在正文的同一段落中采用“包括…………、…………和…………等。”或“一是…………;二是…………;三是…………。”等类似的行文方式。若在文中使用“首先”、“其次”或“第一”、“第二”等顺序词时,其后不能使用顿号:“、”,而必须使用逗号:“,”。
(三)表格
表格编序。设计中的表格应当统一编序(如:表1),采用方式应与插图和公式的编序方式统一。表序用拉伯数字,且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每个表格应拟表名,如:XXXXXX表。
表格导入。设计中凡导入表格时,均应使用类似“见表X所示”的导入语,不宜用“见下表所示”。表格导入语不宜直接用于设计各层级的标题中,如:“1.XXXXXX(详见表1)”。
表序表题。表序和表题间空两格,置于表格上方,标为“表XXXXXXXX表”,小四号宋体,加粗,居中。
表格设计。表格形式全文应当统一,可选用上下有线而左右无线的开口式表格、四边有线的封闭式表格或三线式表格等,设计上应当尽量简洁且排列整齐美观(如表内出现换行时,即可考虑取消页面设置定义的“间距”限制)。表格中各栏都应标注相应的计量单位,或者在表头靠右边注明相应的主要计量单位(如“计量单位:元”),右缩进两格。
表内内容。表内文字或数字须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值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或其他类似用词,应一一重新填注。表格内各项目栏内容(或数据)的字号可根据需要适当调小(宜用小于正文半个字号),但全表的字号应当统一。一般情况下,表内数据来源的交待用注释形式提供即可,若有特别需要时,也可于表底另设一段专列“资料来源:”项(首行缩进,小五号楷体,内容转行时则悬挂缩进两个空格)。一般情况下,表序、表题、表格与表底所附必须的“资料来源”项最好同页,若表格实在需要分页时,表格标题行应当重复。
表格运用。设计中凡运用表格数据时,均应使用“见表X所示”的使用语,不宜用“见上表所示”。
(四)插图
插图编序。设计中的插图要精选。图序方式应与表格和公式的编序方式统一。图序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图1)且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若全文仅有一个插图时,亦可在图题前加“附图”字样。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插图以及图中文字符号应打印,无法打印时一律用钢笔绘制和标出。
插图导入。设计中凡导入插图时,均应使用类似“见图X所示”的导入语,不宜用“见下图所示”。插图导入语不宜直接用于设计各层级标题中,如:“3.XXXXXX(详见图1)”。
图序图名。插图的结构设计上应简洁且排列美观,线条之间的关系清楚(选用箭头)并尽量减少交叉。图序和图题置于插图下方,标为“图XXXXXXXX图”,小四号宋体,加粗,居中。若某插图由若干个分图所组成,则各分图用“图Xa”、“图Xb”、“图Xc”……标出。插图内有关文字的字号可据需要适当调整。一般情况下,插图来源的交待用注释形式提供即可,若有特别需要时,也可于图序和图题下另设一段专列“资料来源:”项以及“图标说明项”(首行缩进,小五号楷体)。插图、图序、图名及必须的“资料来源”和“图标说明项”必须排于同一页内。
插图运用。凡在设计中运用插图资料时,均应使用“见图X所示”的使用语,不宜用“见上图所示”。
(五)公式
公式编序。设计中的公式应标注序号并加圆括号,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编序方式与表格和插图统一,如:“(式1)”。公式的序号“(式X)”排在公式版面内容居中并靠右侧,且全文所有公式的右边页距应当相等(可统一右缩进两个字符处理)。
公式导入。设计中凡导入公式时,均应使用类似“见式X所示”的导入语,不宜用“见下式所示”。公式导入语不宜直接用于设计各层级标题中,如:“3.XXXXXX(详见式1)”。
公式格式。公式格式编排时,凡是数学类公式均应使用word软件或其它软件中附带的“公式编辑器”进行编辑,文本类公式亦可采用其它方法编辑。公式主体应当单列一行,居中,具体公式与表示序号的“(式X)”之间不需要加虚线连接。
公式运用。设计中凡是运用公式时,或者是对公式的某值内涵进行解释时,均应采用“式X中”的使用语,而不宜用“见上式”、 “上式中”、“(式X)中”和“式(X)中”。
(六)数字
年代标示。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如“2000年”、“2007-03-18”和“20世纪50年代”等,但模糊的年代数可用汉字表示,如“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等。避免使用“本世纪”和“上世纪”,可用“下世纪”。公历年份不能简写,如“2000年”不能写成“00年”。
数值标示。各种计数、计量以及确切的数字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如“10位专家”和“30个项目”等,但模糊的数字须使用汉字,如“十多位专家”和“三四十个项目”等。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如“5%~8%”不能写成“5~8%”等。
数码标示。数码千分位使用空格(国际标准),不得使用逗号(美国标准),如“123456元”应写为“123 456元”,不宜写成“123,456元”。负数一律写成“-123”(负号用宋体)。两组以上的阿拉伯数字组之间如果没有计量单位,就不宜直接使用顿号,必须用逗号连接,如“三种产品的产量分别为200,250和300件”,但如果有计量单位时,则可使用顿号,如“三种产品的产量分别为200台、250套和300件”。
数区标示。数字和时间的区间不得使用连字符“-”或一字线“—”,而应使用“标点符号”中的波浪线“~”。如:“x的取值范围为0~30”不能写成“x的取值范围为0—30”,“设计写作时间为2001年11月28日~2002年5月28日”不能写成“设计写作时间为2001年11月28日—2002年5月28日”。但若仅表示年份区间可用连字符“-”(如:“2005-2006”)。参考文献页码的区间范围用英文状态下的连字符“-”表示,而不用中文中的一字线“—”与波浪线“~”。
其他标示。其他特殊要素的标示方法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的要求执行。
(七)软件
软件设计中的流程图和源程序清单,一般应当按软件文档格式作为“附件”在设计后列出,不列入设计内。特殊情况下不便列出时,可在答辩时展示。
(八)其他
英文简称。设计中有关国际性组织的专有名词英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要用中文写出全称,并在括号内注明英文全称及简写的英文大写字母符号组合,后文才能用英文简称。例如:“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后……。根据WTO规则要求……”。
英文书写。英文按标准格式书写。
英文人名。注意区别外国人名中的分隔符(如马克•吐温)与英语中的缩写符(如A. C. Littleton)使用上的区别。如:卢卡•帕乔利(Luca Pacioli)、罗伯特•S. 卡普兰(Robert S. Kaplan)。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的定义和使用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国家计量局的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标点符号。标点符号的使用方法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执行。
规范用词。行文时要注意:区分“必须”与“必需”等类似的近似词组;区别“帐”与“账”等类似相形字使用时的微妙差别;统一使用“其他”、“人才”和“惟一”等词组,不得使用“其它”、“人材”和“唯一”)。具体用法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1年12月19日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2002年3月31日起试行)的要求。
其他事项。其他未涉及的设计写作中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87年发布的GB/7713-19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设计和学术设计的编写格式》执行。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打印要求
版面规格。毕业设计用A4纸,一般为纵向排版,单面打印,左边装订。
页面设置。正文版面设置基本限定值如下:页边距为上3cm、下2.5㎝、左2.5cm、右2cm;正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全部文本的基本行间距统一设为1.25倍(word软件中“格式——段落——多倍行距——设置值1.25”即可),部分地方按本规范的特殊要求处理。
页眉设置。页眉统一标示“洛阳科技职业学院XXXX届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字样,小五号字,宋体,居中,“届次”必须用阿拉伯数码字标示。封面不设页眉。
页脚设置。设计正文的页脚,从“导论”部分开始,直到“后记”部分为止,连续采用“1”、“2”、“3”……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示页码,左右各加一连字符“-”,小五号字,宋体,如“-1-”(可自动插入),居中排列。此外,“作者声明”与“设计(论文)题目及署名”不设页脚,“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和“目录”的页脚设置要求均同正文,但各自起序,互不连续。
四、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的装订
定稿要求。毕业设计完成定稿后并经有关的审查程序合格后,若各项基本要素齐全且达到此规范基本要求的,方可印刷、单独装订成册上交。
装订顺序。毕业设计定稿的装订顺序如下:(1)毕业设计(论文)封面;(2)作者声明;(3)设计(论文)题目及署名;(4)中文摘要及关键词;(5)外(英)文摘要及关键词;(6)目录;(7)正文;(8)主要参考文献;(9)附录(非必选项);(10)后记(非必选项)。
五、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整理
档案内容。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2)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3)毕业设计(论文)初稿;(4)毕业设计(论文)定稿;(5)其他必须保存的相关内容。
档案封装。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档案袋一律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手工填写相应的内容。
六、附则
规则解释。本规范的解释权属教务处。
未尽事项。本规范未涉及事项,作者可自行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