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关键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的综合训练,是对其整合运用知识能力的检验,也是学院教学质量的一种集中反应和体现,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切实做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提高运用知识的能力、网上信息获取能力、实验(仿真)测试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学生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研究、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模式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远程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生四个方面共同完成。
2.1远程教育学院职责:
2.1.1制定并公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2.1.2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进度安排和协调。
2.1.3负责聘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并分配学生。使指导教师根据远程学院的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及监督。
2.1.4负责组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2校外学习中心职责:
2.2.1按照学院的要求在每个批次论文开始前统计本中心该批次参加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专业分布及基本情况,组织学生按时完成选课、选题工作。
2.2.2协助学院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监督及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学生在进行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情况。
2.2.3在答辩环节开始前,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平台申请论文答辩,配合学院做好远程答辩系统测试和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2.4按照学院的要求将学生相关论文进行归档备案。
2.3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2.3.1参照《毕业论文出题参考标准》给学生出论文题目或写作方向,及时与学生沟通,给出学生选题意见。
2.3.2参照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英语专业学生参照《英语专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及时批阅学生上传的开题报告、初稿、二稿、终稿并给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需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3.3经常查看工作室中学生的留言,及时与学生沟通,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2.3.4依据《毕业论文成绩等级评定标准》配合做好论文答辩的相关工作。
2.4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职责:
2.4.1在论文选题开始前主动、及时上网关注远程教育学院首页或教学平台上公布的信息,严格按照学院公布的论文进度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
2.4.2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及《开题报告模板》完成开题报告并撰写论文的初稿、终稿,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的“学生工作室”——“毕业论文”栏目中。(英语专业学生参照《英语专业开题报告写作要求》、《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英语论文写作要求及格式规范》撰写论文。)
2.4.3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及时在平台上与论文指导教师进行沟通,并严格按照教师给出的修改意见来认真完善论文的内容和格式。
2.4.4符合答辩条件的同学按时平台申请答辩并联系学习中心老师告知答辩意向,参加答辩时配合学习中心老师工作,严格遵守答辩现场纪律,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完成答辩。
3.毕业设计(论文)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每年安排2次: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6月~11月;秋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12月~次年5月。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应修完总学分80%以上,未修学分不超过16学分的学生,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进行选课。
在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前,应认真阅读学生工作室中的“毕业论文”栏目中的“论文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英语专业学生阅读《英语专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深入了解论文的写作要求和规范。
3.1论文选题
学生可以在论文指导教师给出的可供选择的题目范围内进行任意选题或者根据论文指导教师所给设计(论文)选题方向自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自拟题目的同学需将所拟题目与论文指导教师进行沟通,老师同意后方可采用自拟题目)。题目确定后,学生开始着手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2开题报告
学生根据所确定的论文题目开始查阅资料、展开调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英语专业学生完成《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上传教学平台请论文指导教师审核。
3.3论文初稿
学生根据开题报告和指导教师的批改意见,进一步收集资料,对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或进行相关试验和调查,以严肃认真、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规范,独立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初稿完成并自行查重后上传平台请指导教师进行批阅。
3.4论文二稿
学生根据初稿指导教师的批改意见,进一步收集资料,对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或进行相关试验和调查,以严肃认真、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规范,独立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二稿,二稿完成并自行查重后上传平台请指导教师进行批阅。
3.4论文终稿
学生参照指导教师对二稿的修改建议,进行反复修改、充实和完善后提交终稿及查重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要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英语专业学生参照《英语专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完成。终稿提交后,论文指导教师开始进行论文终稿的成绩评定工作。
3.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5.1参加答辩学生的选定
(1)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为及格以上(含及格)者,才能申请参加答辩,不申请学位的学生自愿选择是否申请答辩,答辩成绩为最终成绩。
(2)当学期论文终稿成绩及格者,认真修改论文后可随下一写作批次学生申请答辩,申请方式为通过学习中心线下申请。
(3)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不能申请答辩。
注:申请成人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且成绩为良或良以上。
3.5.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
(1)每个毕业学期的期末,在毕业设计(论文)终稿成绩评阅完毕后,安排毕业设计 (论文) 答辩工作(具体日期请注意学院平台上的通知)。
(2)各学习中心务必于答辩前2周确定线下报名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填写《毕业论文线下答辩申请汇总表》、《学习中心答辩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上报至远程学院;远程学院依据《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对拟申请答辩的学生论文进行抽检,复核抽检结果的允许参加答辩。学院将在答辩前一周公布答辩具体安排。
(3)学习中心需安排专人协助学生按时到达答辩现场或提前做好远程答辩系统的测试及对学生的培训。远程答辩需要具备的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及网络、耳机、摄像头及话筒,请远程答辩的各学习中心提前进行设备调试。
(4)拟参加答辩的学生需在答辩开始前两周制作完成答辩PPT。
(5)答辩分为现场答辩和远程答辩两种方式公开进行,学生可参加旁听。
(6)答辩人需声音清晰洪亮,学生在开始陈述前请介绍自己的姓名、专业、学号及学习中心,陈述时间为十分钟,回答问题环节5分钟。
(7)请在答辩过程中请等候答辩的学生保持安静,不要随意走动。
(8)对首次答辩成绩不满意者,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学院会酌情安排。
3.5.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
(1)申请答辩的学生、答辩小组全体成员等相关人员进入答辩会场。
(2)答辩工作小组组长宣布注意事项及答辩顺序。
(3)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答辩人按照顺序依次进行答辩。
(4)每位答辩人结合PPT向答辩小组老师介绍自己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重要结论,指出论文的创新或不足之处,以及可能完善方向、方法等,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答辩人陈述结束后,答辩小组专家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时间约5分钟。
(6)在全体学生答辩结束后方允许集体退场。
(7)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整理学生问题回答情况,答辩小组专家结合学生论文质量及答辩表现,依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级评定标准》为每位学生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毕业设计 ( 论文 ) 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送远程教育学院。
3.6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评定
3.6.1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按五个等级评定,包括:优秀(90~100分)、良好(89~80分)、及格(60~79分)、不及格(59分以下)。其中优秀比率应控制在10%左右。成绩评定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3.6.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将获得相应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亦不能随本批次学生毕业,复核成绩及格后可申请毕业,不允许申请学位。
4.其它事项
4.1凡申请学位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
4.2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将有权选取部分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汇编成集或者在网上公开发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4.3毕业设计(论文)须独立完成。若有抄袭、雷同、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无效;已准予毕业者,收回毕业证书,取消毕业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收回学位证书,取消学位资格。因作弊行为而成绩无效者,可以申请重作,且重作成绩最高按“及格”记载。
4.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无法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学生如想重新进行论文写作,需参加论文复核,学院聘请符合学校规定资格的论文指导教师对论文进行指导和批改。学生成绩自注册学籍起5年内有效。
4.5学院将于每年7月初和 1月初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平台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生可登录个人工作室查询。
4.6因教学改革或培养计划变更等原因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改变或未尽事宜,学院教学管理中心将进行相应的日程调整并及时通知各校外学习中心。
4.7本规定与其他文件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4.8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