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构建以创新创业理念为先导,遵循“需求导向、特色发展、强化实践、突出应用”的原则,使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形式更趋多元化,写作更趋规范化,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稳步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科研动手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研项目及创新实践创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在传统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的基础上,毕业论文(设计)也可采用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科技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形式。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多元化。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鼓励学生采取多元化的毕业论文(设计)形式。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主要包括:传统毕业论文(设计)形式、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科技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在学院教授委员会的指导下,学生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水平,自由选择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查新要求。各种形式毕业论文(设计)均应通过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查新后方可参加毕业答辩。查新文字复制比R(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视为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检测;毕业设计的说明部分检测标准为R≤40%。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R应≤20%,文字复制比>20%者,取消其评校优资格。
第五条 传统毕业论文(设计)形式。传统论文(设计)形式,字数大文类不少于6000字,大理类不少于5000字(不含程序和计算数字),外语、艺术类不少于4000字。
第六条 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
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毕业论文(设计),在学科背景的基础上,应体现专业综合技能。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分为技能作品形式、方案作品形式两种类型。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和具体操作,各学院可依据专业特点自行调整。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等艺术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也可采用技能作品形式。技能作品形式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技能作品展示、技能作品分析与评价等环节。技能作品展示应充分展现学生专业知识、技能水平以及综合运用能力,并充分体现技能作品的创造性;技能作品展示分值比例原则上不高于60%。技能作品分析与评价,要求学生采用文字材料介绍技能作品的背景、创作过程、学术价值等,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充分论述技能作品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方面的支撑作用。文字材料不应少于2000字,分值比例不低于40%。
侧重于规划、设计、方案策划等方向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可采用方案作品形式。方案作品为针对专业领域中的具体问题而完成的系统性的完整方案,且方案作品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若方案作品为实物,需提供实物作品的过程设计、实物作品的描述和说明等材料,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
第七条 科技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用于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科技作品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学科竞赛作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发明专利等。科技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临沂大学本科生科技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
第八条 参照《临沂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传统毕业论文(设计)形式、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撰写、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存档等七个阶段,并按要求填写《临沂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进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进程自主安排。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存档。传统形式毕业论文(设计)存档由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录组成,其编辑要求和存档内容要严格按照《临沂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存档规范》完成。
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存档材料包括:创作过程中产生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图纸、文档资料、试验记载、计算数据、程序、音像视频、图片、设计手稿等)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录等材料。
科技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存档要求详见《临沂大学本科生科技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
各学院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不同形式,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收集、编目、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学院编号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年。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实施办法的工作总则,各学院组织并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细则及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 各学院分别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研室(系)在学院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制定传统毕业论文(设计)形式、技能方案类作品形式、科技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等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和量化标准,并进一步制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细则、答辩要求,成绩评定办法。
同一专业、同一形式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量化标准、评分细则、答辩要求、成绩评定办法、存档要求必须统一,由学院制定,教授委员会审定汇总,报教务处备案、汇编。
第四章 质量监控
第十二条 各学院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选题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给每一个学生;
(2)中期着重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中期检查可分专业以小型学术交流会或现场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3)后期检查也称为答辩前的检查,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依据任务书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第十三条 学校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向学院反馈。对违反《临沂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情况,将按照《临沂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指导老师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对于任何形式的抄袭或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临沂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相关学生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临沂大学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临沂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录
1.临沂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临沂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
3.临沂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
4.临沂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
5.临沂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表
6.临沂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