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论文(设计)校内互检重复率的补充说明
各学院:
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的检测要严格按照《临沂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临大教字〔2019〕5号,2019年9月修订)的要求进行。在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合格的基础上,毕业论文(设计)还需满足下列校内互检重复率的要求。
1.毕业论文
(1)首次校内互检重复率≤30%,符合要求; 首次校内互检重复率>60%,取消答辩资格。
(2)首次校内互检重复率30%~60%(含60%)之间,且校内互检单篇重复率≤20%,符合要求;
(3)首次校内互检重复率30%~60%(含60%)之间,且校内互检单篇重复率者>20%者,须认真修改毕业论文,并延期一周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环节。
2.毕业设计
(1)首次校内互检重复率≤40%,符合要求; 首次校内互检重复率>70%,取消答辩资格。
(2)首次校内互检重复率40%~70%(含70%)之间,且校内互检单篇重复率≤30%,符合要求;
(3)首次校内互检重复率40%~70%(含70%)之间,且校内互检单篇重复率者>30%者,须认真修改毕业设计,并延期一周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环节。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校内互检重复率不符合本补充说明要求但仍认为质量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核实论证。如经论证合格,须在形成论证情况说明后,由论证小组成员、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备案,方可准予答辩。经论证不合格,须按照“本补充说明”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