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及要求 |
主要责任人或单位 |
参考时限 |
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 |
系部 |
第 6 学期 2周前 |
确定学生选题名单,并将选题与指导教师名单一同上报系办。领取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 |
系部 |
第 6学期2 周 |
作好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工作、向学生宣布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
指导教师 |
第 6学期2 --3周 |
完成资料查阅、社会调查等,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
学生、指导教师 |
第 6学期3周 |
进入毕业设计开展环节 |
指导教师、学生,系部抽查 |
第 6学期4周 |
组织中期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 |
教研室、系办抽查 |
第 6学期6周 |
毕业设计审评 |
指导教师、教研室 |
第 6学期8周 |
答辩、成绩评定,登录成绩 |
系部、教研室 |
第 6学期9周 |
毕业设计展览 |
系部、教研室 |
第 6学期10周 |
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并向教务处提交总结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 |
系部 |
第 6学期11周 |
向学校推荐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
系部 |
第 6学期11--12周 |
2011届学生毕业设计各环节工作均要求于2011年5月1日前完成。
毕业设计与毕业设计报告书是教学环节活动的整体部分,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如期的保证质量的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一般只能提前,不能滞后,不能如期完成毕业设计与毕业设计报告书并影响教学秩序的,视情节给予降分,或无成绩处理。
毕业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不发给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