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表述规范
(2012年2月修订)
为了提高毕业论文 (设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需要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文本表述细节做出统一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1、幅面
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的文本,一律用A4幅面纸张。
2、封面与装订
⑴封面上最醒目的(最大字体)是该资料的名称。
论文、毕业设计这两种主体材料的封面上最醒目的(最大字体)必须是课题名称,同时不得出现“课题名称”或“题目”的字样,并且封面上的课题名称必须和内页、任务书上的课题名称完全一致。
⑵封面上还应当有以下信息:专业、学生姓名、班级、学号、完成年月等。
论文、毕业设计这两种主体材料的封面上,还必须有指导教师姓名。
⑶封面的排版格式和其他要求,允许二级学院在满足本规范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有个性化的设计,但是一个二级学院必须只有一种统一格式。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封面,学校提供参考格式。
⑷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本,除了单张纸是一份资料以外,两张或两张以上的每一种资料,必须加上封面并且装订好。
毕业论文的装订顺序规定依次为: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
毕业设计的装订顺序规定依次为: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前言、分项说明(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
3、标题层次
⑴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资料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有条不紊、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表示体例(相同的字体、字号等)。
⑵各级(层次)标题下的内容应同各自的标题对应,不应有与标题无关的内容。
⑶理工科文本的标题层次
①章节编号方法应采用分级阿拉伯数字编号方法,第一级为“1”、“2”、“3”等,第二级为“2.1”、“2.2”、“2.3”等,第三级为“2.2.1”、“2.2.2”、“2.2.3”等,但分级一般不超过四级。两级之间用下角圆点隔开,最后一级数字后面不加标点,后面空1个字符,然后再写标题名称,每一级的标题名称末尾不加标点。
②各级标题的总项包括的分项采用“a)”、“b)”、“c)”等或“a.”、“b.”、“c.”等分项序号,这些分项序号均需另起一行,但不顶格而是左缩进两个字符书写。
③在采用四级标题和分项序号后仍然不能满足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小写字母的上一级插入一级大写字母序号“A.”、“B.”、“C.”等。
⑷文科、经管类毕业论文的标题层次
①标题层次
第一级:“一、”、“二、”、“三、”等;
第二级:“㈠”、“㈡”、“㈢”等;
第三级:“1、”、“2、”、“3、”等;
第四级:“1)”、“2)”、“3)”等或“⑴”、“⑵”、“⑶”等;
第五级:“①”、“②”、“③”等。
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大写字母、小写字母两个层次。
②根据文本的内容,可以选用上述五个层次级别中的一种或几种序号。
③外语专业论文的标题层次不使用汉字序号,对照公开出版的外语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的规定(惯例)执行。
④特殊情况下,经指导教师同意,允许不列出标题层次。
5、书写与排版
⑴毕业论文 (设计)文本资料,一般要求打印,正文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写到纸的页边距空白以内(页边距:上、下各2.5厘米,左、右各2.8厘米,允许作适当调整)。
⑵汉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
⑶字体、字号及排版规定
①文本组成部分的题目如“摘要”、“目录”、“前言”、“结论”、“参考文献”……,规定用黑体三号加粗,居中,题目的字数比较少时,应适当增加字间距(两个字的题目,中间空4个字符),段前1行、段后1行;
②各级标题的左缩进格式
理工科文本的各级标题均单独占行书写,各级标题的序号左顶格书写,标题末尾不加标点;
文科、经管类毕业论文的各级标题均单独占行书写,各级标题的序号可以一律左缩进两个字符书写;也可以第一级标题序号居中书写,其余各级标题的序号左缩进两个字符书写,标题的末尾不加标点。
③第一级标题规定用黑体四号,段前、段后各1行;
④第二级标题规定用黑体小四号,段前、段后各0.5行;
⑤第三级标题规定用宋体小四号加粗,段前0.5行;
⑥正文和第四、五级标题都一律用宋体小四号,行距18磅左右;
⑦正文的表格中与插图的字符规定用五号宋体,行距18磅左右;表格序号和表格题目规定用黑体五号,段前0.5行;表格后面的第一行文字段前0.5行;
⑧参考文献列表用五号宋体,行距18磅;
⑨注释、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宋体,行距15磅;
⑩英文字符一般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或宋体。
6、标点符号
毕业论文 (设计) 成果资料中的标点符号,应按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
7、名词术语
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尽量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一般很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书写译名。
8、量和单位
量和单位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它是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的。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台、元/km。
9、数字
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在叙述不很大的数目时,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他发现两颗小行星”、“三力作用于一点”,不宜写成“他发现2颗小行星”、“3力作用于1点”。大约的数字可以用中文数字,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如“约一百五十人”,也可写成“约150人”。
10、公式
公式应居中书写,公式的编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公式的编号分章编写,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2—10)”表示第2章的第10个公式。
11、表格
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序号和表题,表序号和表题应写在表格上方正中,表序号的后面空一个字符书写表题。表格允许下页接写,表题可省略,表头应重复填写,并在表格的右上方写“续表××”。表序号分章编写,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表2—6”表示第2章的第6个表格。
12、插图
插图必须精心制作,线条要匀称,图面要清晰、工整、美观。每幅插图应有图序号和图题,图序号和图题应放在该图的下方居中处。图序号分章编写,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图3—8”表示第3章的第8个图。
13、注释
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所作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采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限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一页,不得隔页。注释符号用数字加圆圈如①、②……标注成上标,并放在标点符号前。
建议不采用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不准使用夹在正文中的行中注。
14、引文与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一般集中列表于文末,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