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
为使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并保证答辩工作的质量,现就答辩程序及组织实施办法制定以下规定:
一、答辩程序
1、参加答辩资格
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计划完成者,其论文经学院毕业环节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学科负责人批准,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 经学院毕业环节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委员会(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小组)每个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了解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但不能少于10分钟,并回答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10~20分钟。
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3、成绩评定
1)答辩前每个学生都要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定,写出评语及评分。
2)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结果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总成绩;若答辩不及格者须进行二次答辩,答辩通过以后才能按指导、评阅和答辩成绩比例计算毕业设计(论文)最后成绩。学院对答辩委员会(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按有关规定认真把关,并向学生公布,确定时间安排学生进行二次答辩。
二、实施办法
1、答辩要求
要求各学院打破学科界限,组成综合答辩小组,避免指导教师作为自己指导设计(论文)的评委,保证答辩工作的公平、公正。
2、答辩组织
各学院在教学院长领导下成立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按学科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资格应为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每一答辩小组,可设秘书一人(负责答辩时记录),成员一般为5~7人(不含秘书)。
3、答辩准备
各学院答辩前应公开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名单包括成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各答辩委员会(小组)答辩前也应及时公布答辩时间安排表,答辩过程应严格按答辩时间安排表进行。
4、答辩委员会(小组)职责
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评语。成绩评定依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和《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说明》;原则上要求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的成绩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在45%左右,中等比例在30%左右,及格和不及格比例在10%以下。
5、答辩结束
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答辩委员会(小组)应向学院提交所有答辩材料,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