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根据《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院教发[2005] 1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订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审查指导老师的资格、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题和选题、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和质量、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评分、做好工作总结及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落实过程管理的有关制度
(一)落实指导老师责任制
各学院要明确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的工作职责,强化对指导老师的考核评估。导师原则上由中级职称(含)以上或有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原则上,每名导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15篇,如有超出,须呈文报学校领导审批。
(二)落实选题制度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在所学学科研究范围内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鼓励交叉学科选题,鼓励来自企业(行业)的真实性选题;选题要切实落实一人一题的原则,如需2人(含)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其中所承担的部分工作,并撰写毕业论文。
2.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进行审核,对不适合的选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3.12月30日前,各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连同电子档送交到教学科研处左勇娟处备案。
(三)落实质量检查制度
1.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开题,要求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展调查、实验、查阅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到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各学院可以参照附件中提供的格式模板要求指导老师填写指导记录,指导老师一般不少于3次指导。
2.在导师对自己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论文选题、写作格式、师生交流情况、导师评阅意见等各方面进行专门复查。
(四)落实答辩资格审核制度
1.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初步定稿后,导师对其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于毕业论文(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学生,不予参加答辩或推迟答辩。指导教师通过填写《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定标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价和评分。
2.答辩前,各学院要对参加答辩环节的学生论文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检测方法及要求另行通知)并导出《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不达标者,不予参加答辩或推迟答辩。
(五)落实答辩制度
1.答辩前一周,各学院要将《检测结果汇总表》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送交教学科研处左勇娟处,上报检测结果、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名单等信息。
2.答辫小组由3-5名讲师(含)以上职称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指导教师不应担任答辩小组组长。答辩时,由答辩小组秘书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学生答辩情况以及答辩老师评分,答辩成绩取各答辩教师评分的平均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主任根据指导教师评分和答辩教师评分综合评定,建议比例为6:4。
3.原则上,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以及成绩录入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推迟开展答辩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学校领导审批,但最迟必须在5月10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录入。若因逾期造成学生无法按时毕业毕业或取得学位的,后果由学院负责。
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要求
(一)字数要求。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科字数不少于6000字,理科不少于5000字。
(二)格式要求。具体结构与格式要求按《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院教发〔2011〕2号)进行规范(附件2)。
(三)论文查重要求。学生向导师递交论文定稿时应一并递交论文查重的检测报告,原则上查重率即文字复制比低于25%的论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鼓励各学院提高标准(降低文字复制比)。为便于学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及数据汇总,学生论文电子稿应统一命名为“专业+班级+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四、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要求
(一)打印、装订方式。胶装,封面封底用160g以上的白色皮纹纸黑白打印,内芯用A4白纸黑白打印。(注:学校不发放封皮)
(二)装订顺序。(1)封面;(2)目录;(3)中英文摘要、关键词;(4)正文(概述、正文、结论、注释、参考文献、致谢、附录)。
(三)其他材料。自2021届开始,取消任务书改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学生填写后交由指导教师审核,最终由所属学院统一归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答辩记录表不再随毕业论文一同装订,改由所属二级学院统一归档。所有归档材料应制作目录清单,分专业班级按学号排序。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送至教学科研处左勇娟处(电子文档发送至403642172@qq.com)。
(一)2020年12月3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2021年4月,答辩前一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汇总表》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三)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录入工作。
(四)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五)2021年6月30日前,将2021届所有学生论文(正式定稿)电子档发至用于建立校内自检库。
本通知不对其他过程性管理材料做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参照教学科研处提供的模板样式自行制定管理要求,完善管理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