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在本科生在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和专业技术能力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考核,也是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的综合检验,是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书写,提高撰写质量,制定撰写规范。
本规范给出的附件模板中的红色字体为说明,打印时必须删除。
1.毕业设计(论文)的尺寸规格和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打印,纸张大小为标准A4纸(21厘米×29.7厘米);页边距设定为上、下、右均为2.5厘米,左为3厘米。
毕业设计(论文)左侧装订(两钉),横开本。
2.毕业设计(论文)字数的折算
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论(或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致谢计入毕业设计(论文)总字数,文中图表亦计入字数折算。
按照规定格式,每页按照1000字折算,包含“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论(或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致谢”的全部页数,毕业论文不得少于25页,毕业设计不得少于20页。
附录和单独打印的图纸不列入毕业设计(论文)字数折算。
3.毕业设计(论文)内容
毕业设计(论文)包含下列内容,其序号也表示相关内容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编排顺序。
(1)封面
毕业设计封面格式见“附件1-1毕业设计封面”,毕业论文封面格式见“附件1-2毕业论文封面”。
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填写要求如下:
① 题目。题目应准确反映论文的核心内容,言简意赅,字数不超过25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② 学生姓名、班级与学号。学生姓名必须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班级为学校公布的自然班阿拉伯数字序号,学号与学籍的阿拉伯数字号码一致。
③ 学院与专业。学院与专业要写全称。
④ 指导教师。
(2)声明页
声明页是学生对毕业论文真实性以及论文保存、使用的重要声明,是论文不可缺少的关键部分。
声明页格式见“附件2-1毕业设计声明页”及“附件2-2毕业论文声明页”。
(3)签名页
签名是学生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完成审阅、评阅教师完成审阅工作的认可记录,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可缺少的重要和关键组成。
签名页格式见“附件3-1 毕业设计签名页”及“附件3-2 毕业论文签名页”
(4)摘要
摘要是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述的简短陈述,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工作目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和研究成果,以300~500字为宜,篇幅不超过1页,不标注页码。
摘要格式见“附件4 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5)英文摘要
英文摘要是中文摘要的翻译,目的是考查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英文摘要篇幅不超过1页,不标注页码。
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5 毕业设计(论文)英文摘要”。
(6)目录
目录由论文的章、节、参考文献、附录等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只列出一级标题(“章”)、二级标题(“节”)和三级标题(“部”),目录应单列页码,与正文页码分开。
目录中章、节、部的页码序号均使用小写阿拉伯数字,附录页码序号使用罗马数字。
目录格式见“附件6 毕业设计(论文)目录”。
(7)正文
正文应包括绪论(或前言)、毕业设计(论文)主体、结论、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必要时)组成。
① 绪论(或前言)。阐述选题的理论、实际意义及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结构安排等。
② 毕业设计(论文)主体。毕业设计(论文)主体是毕业设计(论文)的核心部分,要求论点论据条理分明、逻辑严谨、语言精练。
③ 结论。结论是对毕业设计(论文)研究结果的结论性总结与归纳,语言应简洁、准确、完整。
④ 参考文献。凡在文中引用、参考、借用他人成果,均须在参考文献中详细列出,并在正文引用位置明确标定参考文献序号。
⑤ 致谢。致谢是学生表达在4年大学学习期间以及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对给予重要帮助、支持人员感谢的语言阐述和文字记载。
⑥ 附录(必要时)。附录是毕业设计(论文)主体的补充说明,包括必要的图表、工程设计图纸、辅助性工具等。
正文格式见“附件7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格式见“附件8 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文献”,致谢格式见“附件9 毕业设计(论文)致谢”,附录格式见“附件10 毕业设计(论文)附录”。
4.其它说明
(1)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遵照国家标准或本学科通用标准。
(2)如果毕业设计(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专业性符号、标志、缩略词、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编写成注释说明汇集表作为附录列出。
(3)答辩后,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必须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的正面和底脊位置粘贴信息标签。
档案袋信息标签格式见“附件11-1毕业设计档案袋封面及里脊”、 “附件11-1-1毕业设计(软件类)档案袋封面及里脊”及“附件11-2毕业论文档案袋封面及里脊”。
5.解释与修订完善
本规范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负责解释和修订完善。
6.本规范的实施时间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