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放大学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要求培养适应我国计算机行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面向计算机应用领域从事软件开发的技能型、实用型高等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备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理论,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网络信息系统开发和网站编程能力。
集中实践环节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的重要阶段,是学生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是对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与软件开发实践能力的全面检验。本专业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网页设计综合实训和毕业设计两项内容。以下是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教学实施细则。
1.1 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教学目的
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是学生在毕业设计前进行的一项实践活动,是教学计划中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环节。主要是培养
1.学生综合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知识和正确的设计方法,锻炼完成符合实际要求的设计任务,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和设计思想,使其在解决本专业方向的实际问题方面得到较系统性的训练。
2.为更好地进行毕业设计打下基础,主要让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系统功能设计、数据库设计、LOGO设计和主页面的布局方面进行前期的训练。
1.2 网页设计综合实训内容
本专业的网页设计综合实训必须要有专业特色,选题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和指导教师指定小型网站设计进行,学生根据所选专业方向完成一个小型网站的分析与设计。
小型的网站分析与设计要求用本专业所学的网站制作技术和工具分析和重新设计一个小型网站。要求修改后的网站结构合理,具有LOGO、Banner的修改与设计,主题鲜明,导航和超链接清晰,形式与内容统一。页面布局合理美观,风格统一。注:首页主题明确,二级网页不少于5个,网站网页最大深度为不少于3层,静态网页不少于20张,动态网页只要求能调试成功,不要求修改。
本专业的网页设计综合实训也可以采用与毕业设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网页设计综合实训作为毕业设计的一部分,以培养学生的沟通和协调合作能力,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献检索和应用能力。
1.3 网页设计综合实训要求
1.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网页设计综合实训,网页设计综合实训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2.网页设计综合实训原则上在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进行,时间不少于4周。
3.必须提交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报告。
4.网页设计综合实训共4学分,开课学期为第5学期。
1.4 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报告
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报告是网页设计综合实训工作的总结和提高,每个学生必须完成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报告的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要求书写规范、文字通顺、图表清晰、数据完整、结论明确。在报告中除了在封面应有题目、班级、姓名、学号和课程设计日期以外,其正文一般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小型的网站设计
Ÿ 网站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Ÿ 网站功能结构设计
Ÿ 数据库及数据表设计
Ÿ LOGO、Banner及网页总体风格设计
Ÿ 主要网页设计与实现
1.5 指导教师
1.网页设计综合实训必须配备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计算机类专职教师或对课题比较熟悉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外聘指导教师由分校或工作站遴选和确定,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由北京开大负责并备案。
3.指导教师确定选题,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网页设计综合实训的全过程,解决学生在网页设计综合实训中的问题。
4.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
5.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人数不宜超过15人。专业能力较强的开大专职教师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20人为上限。
1.6 考核与成绩评定
1.网页设计综合实训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报告的质量和网页设计综合实训过程中的表现等给出成绩,由分校、工作站负责组织审核,北京开大负责验收。
2.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3.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达到网页设计综合实训要求,抄袭作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4.网页设计综合实训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做一次。
5.网页设计综合实训经审核合格后给予学分,没有参加网页设计综合实训者不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