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由二级学院院长负责进行动员,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全体指导教师及学生都参加,组织学习条例,明确职责及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检查分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并落实。学院成立由教研处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查组进行监控和抽查。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课题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有无开题报告等。
(2)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各二级学院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院督查组汇报。指导教师可通过中期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写出考核评语。考核结束后,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二级学院,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质量审查对象。院督查组将根据抽查情况,将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各级学院,作为重点答辩对象。
(3)后期:答辩前,一方面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的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另一方面要检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评语的填写情况。答辩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审查成绩评定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研处。教研处将随机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填写及有关资料的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统一使用学校下发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封面(使用A4打印纸)。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字体要工整,卷面要整洁,手写一律用黑或蓝黑墨水;
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字,经教研室审查,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发出。
毕业论设计(论文)要按顺序装订:封面、中外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前言、正文、谢辞、参考文献、附录装订在一起。
① 毕业设计(论文)。
②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④ 译文及原文复印件(订在一起)。(与课题内容相关的外文资料翻译不少于3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3种)。
⑤ 答辩记录
一起放入资料袋内交指导教师查收,经审阅评定后归档。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资料,由各二级学院保管,保存期三年。
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管理规定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从事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管理与教育,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特拟暂行规定如下:
1.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与要求,端正态度,服从队(组)、指导教师的领导与分配,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求,努力工作,保证按时、按质、按量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虚心向实习单位技术人员及老师学习,刻苦钻研、勤于思考,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努力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3.必须以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
4.在教师指导下,拟订好个人设计工作计划,使设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设计任务。
5.在校内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请假制度,病假需有医生证明;因参加招聘会或单位面试等原因需请事假时,在征得指导老师同意之后,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无故离校作旷课处理。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四分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如果学生自愿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到教务处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进行。
6.在校外边就业实习,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事前到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同意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交学院学生工作处、教研处、综合处(保卫)备案。在校外实习、在学院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应事前在申请中注明,出入校门要出示有效证件,并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
7、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协助所在单位和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以及保卫、保密安全技术等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损失者将责令赔偿,经教育不改者报学院处理,严重者停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表现好的同学通报表扬。校外期间,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由所在实习单位进行考核。
8、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至少每周和指导教师要主动联系一次,教师指导每位学生的时间,每周不少于1小时。在外单位完成毕业设计的同学,教师每一周必须保持联络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