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5】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专业大类特点和我省高职院校实际,按8个二级专业类别(财政税务类无开设院校)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评价内容
(一)设计任务
以学生毕业设计任务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设计选题的科学性,目标任务的指向性和方法步骤的可操作性。任务书中应明确学生专业班级相关情况、设计选题名称、设计类别、校内校外指导老师、目标和任务(内容)、实施步骤和方法、设计进度安排和成果表现形式、指导老师意见等。
(二)设计实施
以学生成果报告书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设计的真实性、原创性。成果报告书应明确毕业设计过程、毕业设计成果简介、毕业设计作品特点、毕业设计心得体会等。
(三)作品质量
以学生毕业设计作品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作品的专业性、实践性、规范性、工作量。作品主要表现为方案设计类。毕业设计作品一般由前置、正文部分和后置部分三个部分组成。前置部分一般由封面、目录组成,正文部分由引言、正文、结论组成,一般分为4-5个大点,无摘要和关键词,后置部分由参考资料及附录组成。
二、评价标准
(一)合格标准
1.设计任务
毕业设计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选题来源于真实的财经商贸管理和工作实际,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典型性,体现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本专业领域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设计实施
毕业设计具有可行性、步骤合理性和方法科学性。设计任务启动、设计任务规划、资料查阅、设计方案拟定、设计方案修订、设计成果成型等基本过程等记录完整。上传文件完整、命名规范、排列有序;文档排版规范、文字通畅,表述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3.作品质量
毕业设计作品具有规范性,设计要素符合财务会计类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规范,毕业设计作品可有效解决财经商贸管理和工作实际问题,具有针对性,一般为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毕业设计的原理、理论依据选择合理;作品条理性、逻辑性、实用性符合基本规范要求;采用数据详实、充分、明确、合理;引用的参考资料、附录等来源可靠。
(二)不合格标准
1.专业性不符。选题与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违背,严重偏离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设计没有运用本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毕业设计主要内容引用的标准、规范、理论依据、方法、原理等错误;毕业设计作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安全,具有危险性;同一学校3名以上学生选题完全相同(不含3名)。
2.原创性不符。毕业设计作品剽窃和抄袭他人成果,查重率高于50%。
3.工作量不符。毕业设计作品低于2500字。
经济贸易类专业毕业设计作品中单据制作出现不符点3处以上(含3处)或外文资料出现单词错误3处以上(含3处)。
4.作品形式不符。毕业设计作品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方式呈现;毕业设计标题与内容不符。
5.时效性不符。毕业设计作品未结合当前实际,作品主要内容为5年前应用内容。
6.资料不完整。上传文件不全,文件打不开。毕业设计作品无法正常显示(非网络问题)且严重影响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