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学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为进一步加强该环节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与工作标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任务
1.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文献检索、文字表达等能力。
2.训练学生的独立思考、实验组织、数据处理和计算机使用能力。
3.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意识、工程方案的比较分析和论证能力。
4.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培养学生严肃认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6.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二、选题原则
1. 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与生产实践、科研相结合,充分体现职业和岗位特点,有利于学生得到有效的训练。文科类专业选题应紧密围绕所学专业,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与研究。
2.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中,保证在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当难度大、任务量大时,可设团队课题,由多名学生共同承担。
3.团队课题其成员不少于3位学生,可由同一专业的学生组建,也可跨专业组建。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团队内每位学生须承担子课题,各子课题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
三、经费标准
1.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用于支付该环节开展过程中所需实验药品、耗材及调研等费用,由学院统一下拨到系部,实行专款专用。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分为科学试验类、工程设计类和设计制作类。科学试验类课题需要开展一系列试验,通过对试验数据的分析证明作者的观点,试验过程有药品及耗材消耗;工程设计类指就某一具体应用或方案进行设计或开发,如机械产品设计、软件开发等,其它如企业营销方案规划、社会或行业调研论文等也归入工程设计类;设计制作类是指有实体作品的毕业设计,工作结束时产生实体作品。学院根据毕业课题的性质划拨经费,科学试验类按200元/生、工程设计类按50元/生、设计制作类按100元/生标准进行划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由教学副院长统一领导,教务处和系部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1.教务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确立本环节工作的整体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负责协调本环节工作中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并进行宏观指导。
(3)对本环节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组织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5)组织参加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比及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等工作。
2.系部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规定,根据实际制定本系部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工作计划。
(2)动员与安排、布置本系部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3)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组织本系毕业课题的申报与答辩、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工作进度,了解指导教师及学生毕业环节工作开展情况。
(5)组织答辩、成绩评定,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档案。
五、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初级职称教师首次指导时不能作为主指导教师,只能协助主指导教师开展工作。
(2)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学生应有不同的任务。
(3)指导教师应坚守指导岗位,因工作外出时,须经系部主任批准,若外出时间超过一周,系部应指派其他符合条件的教师代理指导。
(4)指导教师应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既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还应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思维方法、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指导教师职责
(1)申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课题经答辩通过后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内容,并严格执行。
(2)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和把握学生毕业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
(3)指导学生撰写论文或设计报告,认真审核论文或报告内容并对其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4)答辩前审阅学生的论文或设计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对修改后的论文或设计报告进行评阅,认真、客观地填写评阅意见。
(5)组织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6)评定学生平时成绩和毕业设计(报告)成绩。
(7)收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纸质文档和相关资料,并上交到系部。毕业环节结束时,科学试验类除提交毕业论文外,还要提交完整的原始实验数据记录;工程设计类要提供设计图纸、计算过程和结果,计算机软件开发课题要提供开发成果(源代码、安装包、相关技术文档等);设计制作类要提供作品,由系部统一保存。
六、学生要求
1.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遵守学术道德,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按照任务书,认真调研和查阅资料,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落实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并认真实施。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爱护仪器设备,注意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自觉遵守学校纪律。
4.认真学习《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按规范要求撰写论文。
5.按时参加答辩,答辩结束后,及时上交毕业设计(论文)的打印稿、电子稿等相关资料。
七、答辩与评分
1.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是评定毕业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由系部统一组织进行。
2.系部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各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或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答辩秘书1人,具体负责本专业的答辩工作.
3.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校进行答辩,评分时可适当参考所在校外单位的意见。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价包括四部分:平时表现(30%)、自述(20%)、答辩(20%)、论文(报告) (30%),总评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良、及格、不及格。
5.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经过指导教师和交叉评阅指导教师评阅,评阅后同意参加答辩的,方可参加答辩。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设计成绩为不及格:(1)请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时间1/3以上或旷课超过整个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的1/4以上者;(2)论文内容拼凑或剽窃他人成果;(3)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任务;(4)未参加所在系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
7.首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并申请补答辩,补答辩仍不及格者,可申请参加下一届答辩。无法按时返校参加答辩的同学,可以申请参加补答辩,答辩不及格的可参加下一届答辩。补答辩时间由系部在首次答辩时公布。
8.每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比例不超过15%,并按当届毕业生1%的比例向学院推荐评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八、资料归档
1.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应统一格式、统一封面、装订成册。
2.归档时一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含毕业设计(论文)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和交叉评阅表、答辩评分表、原始实验数据记录本、原始调研表、程序光盘等,
3.归档资料由系部统一保存,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学校档案馆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4.毕业设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系部、教务处各保存一份。(系部)
九、其他
1.本管理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相应废止。
2.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