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管理系2018届毕业设计实施方案
毕业设计是专业教学的基本内容,是学生必修的综合性实践课程,通过毕业设计系统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为确保我系2018届毕业设计工作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及学院相关文件,我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工管理系2018届共有三年制高职毕业生797人(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269人,工程测量技术专业59人,工程造价专业308人,会计电算化专业161人)。目标是确保上述797人的毕业设计圆满完成任务。
二、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
为完成2018届学生的毕业设计,系部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金波 刘义加
副组长:徐龙辉 胡 晓
组 员:王 伟 邹冠华 佘 勇 朱 燕 肖丽红 李雅慧
三、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步骤
(1)指导教师及其指导对象安排(3月31日-4月20日)
1、各教学团队制定毕业设计选题方向,经系部审批后正式确定。
2、各教学团队确定本届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经系部审批后正式确定。
3、辅导员按照系部要求,统计出2018届毕业设计学生名单。
4、公布课题方向进行大类课题选题工作,经过双向选择,根据学生意愿和教师情况进行平衡,确定最终指导教师及学生名单。
5、学生在确定课题方向后,确定具体毕业设计题目。毕业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附:选题原则
1、学生应在相关行(企)业进行岗位实践后,结合自己的专业,从用人单位或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中与指导教师一起确定选题。
2、选题应紧扣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能使学生获得专业岗位的综合能力训练。
3、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项目不宜过大,以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选题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课题的设计。特殊情况可两人合作,但必须注明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4、各专业要严格把好审题关,确保选题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毕业综合实践选题须经系分管教学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列入选题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课题、下达任务书工作安排(4月20日-4月30日)
1、学生具体课题确定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下达给每一个学生。任务书中应明确具体要求,包括:毕业实践课题名称、课题任务及时间安排要求等几个方面。
3、学生在接到《毕业设计任务书》后,在通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毕业设计进度安排及设计框架。
4、各指导教师组织开题汇报工作。
5、毕业设计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系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3)指导制定毕业设计方案并实施
2018届毕业设计成果分三步完成:第一稿 5月5日-6月15日;第二稿 6月16日-9月5日;第三稿9月5日-9月28日;相关要求如下:
1、学生开始收集资料开展设计工作,对设计框架及部分进行修订,提炼出个人观点。
2、要求学生定期同指导教师联系(至少每周一次),认真作好记录,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每一阶段给予评分。
3、指导教师建立QQ群,在群里进行相应毕业设计交流。
(4)毕业设计答辩组织
为完成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系部对本届毕业生实行分布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相关组织工作如下:
答辩时间:第一次答辩 2017年10月10日;
第二次答辩 2017年10月31日;
第二次答辩 2017年11月27日。
答辩准备阶段
1、成立答辩委员会,一般由4人组成,负责组织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等,审定答辩小组评出的学生毕业设计成绩并写出审定意见。系部将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及答辩日程、地点安排于答辩前一周向学生公布。
2、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进行最后审阅,确定进入答辩的名单。
3、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其成绩为不及格。答辩小组中应有专人负责评阅学生选题成果及相关材料,必要时召开答辩的预备会,对答辩进程及评分标准进行研究,对选题成果进行审阅。
答辩
(1) 答辩时学生就课题的目的、要求、设计特点、主要依据和结论、设计中的体会、见解等作出说明,时间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
(2) 答辩小组对课题关键问题及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设计方法等方面的提问一般为5分钟左右。
(3) 答辩小组评议,根据学生毕业设计及答辩情况填写《毕业设计成果评价及现场答辩评价表》。毕业设计答辩完成后,学生按要求改正设计中存在的错误。按要求装订,交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答辩完成后各教学团队按时收集毕业设计的相关资料。
(5)毕业设计资料整理归档及上传管理平台
各教学团队收集完毕业设计相关资料后,我系毕业设计检查实行三级检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自检,自检合格后教学团队负责人组织本教学团队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将资料以教学团队为单位将资料上交系部检查,未合格的由指导教师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做相关修改。系部将上交材料邀请教务、质量办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系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学院毕业设计资料上传要求按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管理平台。
四、毕业设计工作考核
系部按照我院毕业设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我系建立毕业设计工作问责机制。指导教师毕业设计工作系部、学院考核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不合格的教研团队当年不得评为优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不合格的教研团队当年毕业设计教学工作量下浮10%,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学生毕业设计指导教学工作量下浮30%;学生毕业设计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指导教师不得评为优秀指导教师,且不得计算该生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学工作量。
附:毕业设计中对指导老师及学生的要求
1、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由教研室选派,报系部、教务处审核,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
(2)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综合实践,但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可以从校外企业中引进毕业综合实践的指导教师,形成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
(3)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设计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书;
(b)介绍参考资料,进行文献检索指导;
(c)指导学生拟订设计方案;
(d)检查学生设计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指导;
(e)审阅设计初稿,指出不足之处,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f)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周一小时/生。
2、对学生的要求
(1)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综合设计说明书和毕业综合实践总结报告。凡发现抄袭或套用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
(2)学生应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教师汇报毕业综合实践的进度,听取教师对工作的意见。
(3)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如因不听指导造成伤害或产生其他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生在完成毕业综合实践答辩后,应交回毕业实践的所有材料。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