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教务处函件
教字[15/16 —Ⅱ] 25号 |
关于对2018届学士毕业设计(论文)
进行检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关于印发《齐鲁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暂行处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2018届学士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检测,现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1、查重范围和查重方式
(1)查重范围:2018届学士论文(设计)。
(2)查重方式:由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教务处分配账号、密码登录“万方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操作说明及要求见附件1)进行查重。
2、检测标准及要求
(1)学校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标准为:相似比在30%(含30%)以内的论文视为合格,相似比超过30%的论文视为不合格。
(2)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首次查重相似比不超过20%。首次查重不合格,经修改并通过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能超过90分。
(3)查重只针对学士论文(设计),首次查重要求对2018届学士论文全部查重。首次查重相似比>30%的学士论文(设计),经修改后要进行二次查重。
(4)由于网上检测手段只是辅助检查手段,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3、工作流程
(1)各学院(部)应在2018年5月23日—6月10日登录检测系统完成查重工作。
(2)对于查重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论文,由学院(部)负责组织进一步的审查和认定。经学院(部)审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进行修改,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再次查重、审核后才能参与毕业答辩。
(3)针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二次查重后发现该毕业设计(论文)仍达不到标准(标准由学院依据单位情况自行制定)的,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决定给予延期答辩或不及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