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评分、答辩、评优的基本原则
6.1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的基本原则
评阅的基本原则是以施工图和结构计算过程为依据,根据学生自己设计的结果以及与他人(同行、同学)的比较进行评价。主要对学生的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1)是否完成了设计任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是否适当。
(2)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结构计算过程是否正确。
(3)施工图绘制是否规范、正确。
(4)摘要、结论是否适当。
(5)文字是否通顺,插图是否规范,格式、文体等是否适当。
(6)引用文献、标准是否适当,是否存在抄袭。
6.2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的基本原则
评阅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技术成果、数据)和比较为依据,根据学生自己研究的结果以及与他人(同行、同学)的比较进行评价。主要对学生的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1)是否完成了研究任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是否适当。
(2)对问题的分析是否正确,理论分析、研究方法是否正确。
(3)研究结论是否科学、有无创新。摘要、结论是否适当。
(4)能否正确使用实验工具或仪器仪表,实验数据计算是否正确。
(5)文字是否通顺,插图是否规范,格式、文体等是否适当。
(6)文献引用是否合适,是否存在抄袭。
6.3 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的基本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百分制,由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评分(占40%)、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30%)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30%)三部分组成。其中,有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即单项指标考核分数低于单项总分的60%),均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不及格计算。
6.4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基本原则
既要看学生的答辩情况(如表达、回答问题是否正确),也要看学生设计说明书(论文)质量(如理论基础掌握情况、题目难易程度、是否有独创的见解、解决问题的能力、图纸质量、工作量等),同时注意是否存在抄袭。
6.5 毕业设计评优的基本原则
评优设计(论文)应考虑题目的意义和典型性、学生完成质量及创新、说明书(论文)书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