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06)45号
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程(修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训练学生初步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修订本规程。
一、目的和意义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2、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严谨、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
3、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检验、分析教学质量,并将有关信息反馈于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组织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时间不少于六周。
(一)教务处依据本规程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印学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编”。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本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和中期检查表等应在学院存档。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安排确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学术论文(设计)写作的专题讲座;检查工作进程。
三、选题
(一)各学院应在学生开始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安排指导教师与学生进行交流,便于学生了解选题方向、选题要求和指导教师情况,结合自身兴趣、能力及特点,采取自由选择与学科组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拟定选题。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综合反映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选题应力求与社会实际紧密联系,并具有适当的深度和难度。
3、师范类专业要鼓励学生选择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选题,通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加深对中学教育的认识和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的了解,初步掌握教育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将来从事中学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三)学生在选题确定后须完成《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后,交学院备案。开题报告一经审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须由学生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需要多人共同完成的选题,每个参与者都必须参加总体设计,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
四、指导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审查、确定。指导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名。首次独立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协助指导。倡导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自己承担的课题研究工作。指导教师与被指导学生确定后,须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组备案表》交学院备案。
(二)指导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学生分析论文(设计)选题,明确研究目标;
2、指导学生查阅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
3、指导学生拟定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
4、指导学生进行有关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收集整理研究资料,开展论文(设计)的研究、撰写等工作;
5、了解学生论文(设计)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的撰写,批阅论文(设计)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学生修改;
6、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定稿打印、装订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并参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在《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指导教师意见”栏内撰写评语,给出建议成绩;
7、指导每位学生的次数不应少于4次,每次均应督促学生如实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8、指导学生准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期间,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进行检查,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并交学院存档。
五、撰写规范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二)其他要求
1、理、工、体育、艺术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含综述性论文);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外语专业的毕业论文必须用外语写作,正文不少于5000个单词。
2、毕业论文(设计)应文字规范、字迹清晰;凡手绘图形应标注图号、图题,然后贴附于论文适当位置或附录中,要求图面整洁、比例适当。
3、毕业论文(设计)中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六、答辩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设立若干答辩委员会。每个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答辩程序及要求:
1、所有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均须参加答辩。
2、指导教师将参加答辩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在答辩前三天提交学院,由学院分发给答辩委员会。
3、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别审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
4、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
(1)先由答辩学生简要陈述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自己的工作情况,时间约10分钟;
(2)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学生回答,时间约10—15分钟。答辩问题一般应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提出,提问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着重考察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把握程度;
(3)答辩过程应如实记录。
(三)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和《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撰写评审意见,给出评定成绩,交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答辩委员会如对答辩成绩不能形成一致意见,须提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裁定,或组织二次答辩。
七、成绩评定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参照《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进行。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各专业的“优”等成绩原则上均不应高于20%。
(三)凡在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按作弊处理。如直接引用他人的材料占论文(设计)内容1/3以上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记。
八、归档
(一)学生应将1份完整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附上“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提交所在学院存档。
(二)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当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每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分别装订。装订顺序为: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
九、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程》(教务字[2002]104号)同时废止。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分组备案表》;
3、《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4、《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5、《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6、《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7、《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8、《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