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分院2024届毕业生专业实习、毕业实习
及毕业设计安排
一、时间安排
1、专业实习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1月31日;
2、毕业实习时间: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5月31日;
3、毕业设计时间: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5月31日;
4、毕业答辩时间: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2日。
上述时间仅为校方安排的时间。实际时间安排,以企业工作岗位时间安排为主,校方尽可能地支持企业的工作时间安排。请各位同学首先服从企业的安排,同时与班主任沟通落实学校的教学要求。
二、具体要求
1、下现场实习属于正常教学的一部分,是另外一种学习的方式,毕业生具有在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必须服从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既要遵守校纪校规,又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特别要注意实习安全问题。
2、在2023-2024年度,毕业生在校成绩档案将记载专业实习成绩、毕业实习成绩,以及毕业设计成绩(含毕业答辩)。请各位同学认真做好企业安排的各项任务,同时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力争取得较好的实习成绩。毕业设计阶段,鼓励同学们在企业一边工作一边做毕业设计。
3、每位同学认真按照实习手册的要求填写好各项信息,按照实习工作的情况,每日签到,每周进行总结,做好周记,在实习结束时,写出实习工作总结。毕业设计答辩时,要求对实习经历进行简要回顾,同时对毕业设计项目进行介绍并接受评委老师的提问。
4、实习成绩的评定由实习每日签到、周记、实习总结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认真完成学校及实习指导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实习单位的表现等方面,综合进行评定。
5、2024届所有毕业生,均需要在本人手机上安装“优慕课”课程伴侣手机APP实习课程管理软件,需要每位同学在手机平台上完善好个人信息和实习企业岗位信息,并每日进行签到,每周写周记。漏签到一次,扣1分;少写1次周记,扣5分。
6、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学校将会不定期安排一些信息采集或者安排一些任务,如:毕业信息登记、就业信息网信息确认、求职补贴申请、就业协议书收缴等,请同学们积极配合班主任或者辅导员老师,认真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
7、每位毕业生同学,最晚均须在2023年12月25日前,将已经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上交给学校。
8、已经找到实习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9月4日之前将《企业接收函》、《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实习三方协议书》上交给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汇总后上交分院。
9、毕业生必须积极与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取得联系,确定毕业设计的相关事宜,并且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交给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10、原则上,毕业实习时间为十二周,但根据实习单位工作需要,实习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6月15日,毕业生可在实习单位边实习边做毕业设计,将两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亦可。
11、所有毕业生需要在2024年6月1日--6月2日参加分院组织的毕业答辩。如果企业工作需要或者疫情原因,不能回校答辩,学校尽可能安排老师去企业接受答辩或者通过在线的形式进行毕业答辩。
12、毕业生一旦确定好实习企业,不能随意更换。如果中途因故需要调整实习单位的,毕业生本人需先写出书面申请,经企业主管、班主任、学管主任、分院主任批准后方可调整。
13、毕业生在每个阶段实习结束后,需提交《实习评价与考核》、《毕业生专业实习总结》、《毕业实习总结》,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以第一人称来写,写自己的真实实习感受、经历、收获及感悟,排好版,打印出来,在实习结束后交给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实习表现情况、取得的成绩,每日签到及写周记情况,以及实习总结,对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成绩进行考核。(注意:在几个单位实习过就需要交几份《实习评价与考核》,例如在三家单位实习过,就需要交三份)
14、毕业生应认真学习《信息工程分院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及《信息工程分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并且按照其中的规定落实各实习环节。
各位实习生最晚在2023年9月4日前,必须给班主任提交(当面递交、他人转交、邮寄快递等方式均可)以下材料:1、《信息工程分院学生专业实习接收证明》、2、《信息工程分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和家长均要签字)、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书》(实习单位盖章),并随时与班主任保持联系,定时汇报本人的实习单位、岗位、所处的位置等。 各位实习生须在12月25日前上交就业协议书。
信息工程分院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信息工程分院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信息工程分院专业特点,为了加强对信息工程分院学生在校外实习的管理,保证实习的质量和效果,保障学生的安全与权益,使学生在校外实习的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工程分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群各专业“2+1”模式教学改革第二阶段实习阶段的管理。
第三条 信息工程分院学生在校外实习必须得到分院批准,且必须提供有实习单位签字盖章的《实习接收证明》,必须在蘑菇丁APP平台填写实习单位及岗位信息并在分院对实习信息进行备案。未按要求上交《实习接收证明》或者没有经过分院认可备案的实习单位,以及未纳入分院规范管理的实习均与分院教学无关,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四条 学生的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指导教师等不得擅自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必须先向分院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实习成绩无效。
第五条 学生在校外实习,必须接受在校学生和在岗员工双重身份的约束,遵规守纪,展现出大学生应有的良好风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 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每个星期必须通过书信、电话、短信、邮件、QQ或者微信等方式与班主任或者实习指导老师至少联系一次以上。在实习期间,对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必须主动配合和认真完成。按要求按时在优慕课“课程伴侣”手机APP平台每日签到,每周按时写周记,周记要求50字以上,鼓励图文并茂。
第七条 学生应该保持良好的大学生形象,用自己的优秀表现维护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及信息工程分院的声誉。在实习期间,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遵守实习单位的所有安全章程,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实习学生本人承担。
第八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如果与实习单位发生纠纷,可报告给学院或分院,由学院出面与实习单位协调解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实习学生在做出一切非常举动之前,必须先向班主任报告,经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实习学生本人承担。
第九条 在学院“优慕课”平台完成实习课程的每日签到,每周按时写周记是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按要求在平台上填写有关实习及岗位信息,每日必须手机上签到一次,每周必须通过写周记。
第十条 实习学生仍然属于在校学生,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籍,学校将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学生进行相应的考核,计入本人档案,同时实习学生同在校生一样,仍然可根据条件享受奖助学金。因此,实习学生同样必须上交学费等有关费用,包括购买学平险及城乡医疗保险。不交学费者,将不能正常毕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恶意欠交学费者,将不具有学籍赋予的各项权利,实习期间的各项成绩将以0分记载,待学生交清学费后,重新认定有关成绩。
第十一条 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2023-2024-1学期为专业实习阶段,2023-2024-2学期为毕业实习阶段。专业实习阶段原则上必须在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或者实习岗位实习,毕业实习阶段以就业为主,可以不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实习企业工作。但是本着“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鼓励学生在各行各业发挥专业能力,如果学生能够与实习企业,签署“就业协议书”,并能保证在该实习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时间,经分院实习就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实习学生在实习阶段可以不在专业相关的企业岗位实习。
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顶岗实习是学生完成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内容后,到企事业单位去顶岗作业,在真实的工作岗位上学习,对用人单位而言相当于既实习又工作。因此,顶岗实习是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径,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培养的专业能力和生产实际相结合,实现在学习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使学生快速树立起职业意识,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质量,顶岗实习教学安排及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对顶岗实习学生,实行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联合指导的办法进行管理,各自的职责如下。
(1)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既是业务工作的指导者,又是实习班级的组织者。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要安排校内指导教师以双重身份参加顶岗实习工作,其既是学生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又是顶岗实践锻炼者。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拟订具体的实习进度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和实习步骤,提出写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的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应注意的事项,宣布实习纪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在实习期间每1~2周一次到学生实习现场指导或通过电话、网络与实习学生联系一次,掌握主管班级学生所有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所有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状况等信息资料;做好与学生联系指导的记录。
(3)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中聘任。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具体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岗位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具体落实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并与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填写相关内容。
(4)校内指导教师应组织撰写实习报告,并依据实习单位的鉴定、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给出实习成绩。
(5)条件具备时,要求教师边指导边完成下厂锻炼任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积累岗位实践经验,提高“双师”素质。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职责
1.校外实习基地参与顶岗实习计划的制定,提供实习岗位并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与管理人员给予指导。
2.为实习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实习条件。
3.顶岗实习参与企业生产任务时,按学生工作实际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三、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为确保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圆满完成实习任务,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顶岗实习学生必须购买城乡医疗保险、意外商业保险。
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需要在1周内将实习接受(实习单位签字盖章)证明邮寄至版班主任。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该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每周至少和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
4.在企业实习期间,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尊重公司员工,虚心学习,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在外实习期间不允许外出游玩,如爬山、游泳等,以免发生任何意外。禁止在外酗酒、赌博及从事传销活动。
6.离开原有的实习单位,另去其他单位必须告知系和指导教师。
7.学生在实习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请假,必须经企业主管人员和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实习期间,集体住宿的学生,不得外宿。
8.坚持写岗位实习周记,每两周可通过多种方式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后应整理出“顶岗实习工作成果”交指导教师。
9.如果遇到任何突发事件,必须第一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处理突然应急事件,同时拨打120、119等社会相应救急电话。
四、实施过程
1.实习开始前由指导教师对学生做好实习动员,向学生讲清实习的目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解顶岗实习规章制度。
2.学生到岗后一周内,通过网络或信函向指导教师发回岗位落实情况、具体工作内容、企业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
3.学生每日需在优慕课实习课程平台进行签到,每周在平台写实习周记,撰写实习心得,实习开始四周后校内指导教师填写对学生的调研问询记录。
4.顶岗实习结束,学生在企业填报《顶岗实习鉴定表》。
5.实习结束回校后,学生向校内指导教师交回的资料有《顶岗实习鉴定表》和顶岗实习总结,顶岗实习总结要反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专业工作业绩,应结合指导教师意见,根据岗位不同或内容可以不同,可以是报告或作品等。
6.校内指导教师评审考核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成果,填报实习成绩。
六、考核办法
1.学生实习成绩由企业和学校对学生共同考核,主要针对学生整个顶岗实习的过程、顶岗实习鉴定和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成果及答辩情况,以及每日签到情况,实习周记撰写情况进行核定。
2.成绩评定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
3. 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成绩设优秀(≥90分)、良(80≤良<90)、中(70≤良<80)、及格(60≤良<70)和不及格(<60)五个等级。
信息工程分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我本人已经认真学习了《信息工程分院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熟知了其中的相关规定,在校外实习期间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讲文明,讲礼貌,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2.严格遵守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保密制度、行政约束、劳动纪律等。
3.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规驾驶,酒后绝对不驾驶机动车辆。
4. 爱岗敬业,勤学苦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5.服从学校及企业管理,听从安排,绝不擅自行动。
6.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
7.按照要求保证实习的时间和效果,不发生迟到、早退、旷到等缺勤情况,遇到特殊情况主动请示、报告、请假。
8. 培养艰苦奋斗、不怕苦、不怕累的创业精神,努力磨练自己坚强意志和进取意识,不以专业不对口、食宿条件差、工作太辛苦、待遇比较低等理由逃避实习或消极怠工。
9. 不去歌厅、舞厅、网吧、游戏厅、夜总会等娱乐性场所。
10. 不私自去游泳、戏水、郊游、探险等。
11.在公司指定的固定住所或者安全住房住宿,不发生夜不归宿的情况。
12. 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聚众闹事,不打架斗殴。
13.自觉自愿地履行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4. 已经按照学校要求上好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15.若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16.因个人原因给学院、系部、实习单位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原意予以赔偿。
17. 和班级、班主任保持联系,积极参加班主任及实习指导老师安排的在线班会等活动,并按照要求配合学校完成相关工作。如因失联等原因,我愿意接受学院的纪律处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电话: 家长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实习三方协议书
甲 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学校院系):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分院
法定代表人 : 陈 辉
地 址: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丙方(学生):
为了帮助乙方的签约学生(丙方)完成实习学业,协助乙方做好毕业生毕业前的实习工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实习协议:
一、经由乙方组织与推荐,甲方认可,经过初选,与甲方、乙方、丙方签订《实习协议书》,丙方前往甲方现场,进行就业前的实习。
二、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实习协议可作为国家教委制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企业能够提供的实习岗位的情况,结合乙方的学生(丙方)所学专业,安排丙方到甲方单位进行现场实习(或顶岗实习)。
2、丙方须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等教育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方可走上岗位进行实习。
3、实习期间,丙方应接受甲方选派的技术人员进行的技术培训及操作技能的辅导,并通过自身学习,了解相关生产技术及工艺流程,以胜任实习工作。
4、甲方有权对丙方实习期间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与考核,对丙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甲方有权终止丙方实习计划,并就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安排丙方返校。
5、甲方需为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环保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6、甲方在实习期间有权对丙方进行严格的思想、纪律教育和业务考核,实习结束后,将实习成绩书面返回乙方。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丙方实习报到前掌握学生的品行和身体状况并反馈甲方,双方共同确定实习学生名单。
2、依据甲方实习岗位安排,乙方负责制定丙方实习计划及校外实习管理制度,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共同组织实施。
3、乙方负责组织丙方在离校前,进行法律法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网络安全、交通安全、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实习安全教育,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单位报到。
4、乙方应及时与甲方保持信息沟通,协助甲方做好丙方的管理与实习指导,提供合理化建议,确保实习计划圆满完成。
5、乙方应指定教师,不定期对丙方的实习情况进行回访,协助甲方完善实习计划,对实习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并协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甲方及时处理丙方在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学生树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和刻苦学习的良好作风。
7、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前往丙方实习基地对丙方进行指导或监督,有权向甲方了解丙方的实习情况。
六、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操作,对本人不具备安全技能的作业可拒绝执行。
2、丙方实习期间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违背甲方、乙方管理规定,在工作现场和(或)工作现场以外造成自己或者其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丙方自己承担责任。
3、丙方有义务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且需珍爱生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在工作现场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丙方有义务完成实习计划,认真学习,勤学多问,在理论学习、实际操作技能、劳动态度等方面达到甲方用人需求。
5、丙方服从甲方的实习工作安排,接受甲方实习考核。
6、丙方必须保守甲方和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利用,违反此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丙方的实习计划且毕业后不得录用。
7、丙方在实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工作结果和在此基础上利用甲方数据、资料等研究均属于职务成果,均属于甲方知识产权。
8、丙方在实习期间,未经甲方和乙方批准,丙方不得离开实习单位,擅自离开的,造成的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
9、丙方在实习期间,若由甲方安排丙方培训或学习,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完成培训或学习任务后丙方应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丙方承担。
10、丙方在实习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照乙方学校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丙方与在甲方实习工作无关的医疗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对乙方负有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对于丙方未能遵守甲方保密制度,泄露甲方秘密的,甲方除有权拒绝录用丙方外,还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和甲方管理制度追究丙方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丙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下所建立的实习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2、丙方在实习期间因执行甲方安排的实习任务时受到伤害的,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做好医治工作;事后甲方按国家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乙方进行协助。
3、丙方在非甲方安排的实习工作时间,或非甲方安排的实习工作地点,或非甲方安排的实习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由乙方协调善后事宜,甲方给予积极配合。由于丙方本人原因造成自身和(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甲、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5、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违法行为,责任由丙方自已承担,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对象为乙方。
6、如果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7、如一方因条件改变等原因提出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终止本协议。
8、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且盖章、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
实习学生:(见附页签名及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