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分院
毕业生提前离校就业(实习)责任书
为满足部分签约单位需要毕业提前离校到岗工作或实习的要求,也为适应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经信息工程分院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个别毕业生提前离校就业(实习)。为加强对提前离校就业(实习)毕业生的管理,毕业生在提前离校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
一、毕业生在离校期间,仍为在册学生,仍然享受学校奖助学金、以及各类学籍制度,保证按时缴纳学费。并按《高等学校学生守则》若干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从事与实习或工作无关影响自己学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安全。毕业生应与家长、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及辅导员保持联系,并按要求完成学校组织的实习管理考核及打卡签到,按要求参加班级组织的在线班级会议,认真落实学校安排的相关事宜。此段时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行为以及安全问题,由毕业生自己全权负责。
二、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抓紧时间复习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同时按照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毕业设计(论文),并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要求参加相关考试和毕业答辩,否则按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毕业生在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届毕业生本人承担。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毕业生签名后生效。一份存留二级分院(系),一份由毕业生自己保留。
四、离校时间: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名称:
实习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毕业生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分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毕业生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