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切合培养目标,保证达到该专业(学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范围要适中。
二、学生填写《高等教育毕业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XX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联系情况记录》(申请导师单独辅导的学生才交此表)上交班主任(或指定管理部门)。
学院选派指导老师后,学生必须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并完成以下工作方能进行论文写作:
1、及时向指导老师提供自己有效的联系方式,含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
2、与指导老师讨论论文(设计)的选题,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开展工作。
3、向指导老师提交详细的论文(设计)写作提纲(一般要求提交到二级标题),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能通过。学生在写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提纲完成,原则上不能再更改题目。
三、至少于答辩前两周将论文交至班主任审定,不符合规格的要重写。重写仍不符合规格不安排答辩。
四、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要严格把好选题关;
2、指导和检查学生查阅文献,收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审阅学生设计方案或论文写作提纲。
3、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展,定期答疑、质疑,检查学生设计(论文)的进度。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的问题,给予指导解决。
4、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恰当的审查意见,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根据与学生联系情况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联系情况记录》,学生答辩前上交班主任。
六、考核及成绩评定
1、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后,校方通过“规范审查”“评阅”、“答辩”三个环节,分别作出评判,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各指导老师负责对本人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规范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评分,审查不合格者,应令其返工,达到要求后,才能给予评分。
3、指导教师进行“评阅”,其内容包括:
(1)学生是否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且字数不少于8000字。
(2)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内容的评价,设计(论文)的优缺点,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独立工作、组织管理、创造能力等;
(3)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态度、学风、尊师守纪、团结互助;
(4)论文书写是否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要求。
4、本科论文答辩有以下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应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具体的时间确定后,学生不能缺席。
(2)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完成者,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3)学院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组答辩教师不少于3人。各专业毕业生根据情况分配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所有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小组答辩。
(4)答辩前两周,学生应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至少提前一周,管理部门要将论文分发给答辩小组成员,以便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为答辩作好准备。
(5)答辩顺序随机安排,先由学生进行论文陈述,答辩老师提问,学生当场作答,答辩老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及论文质量进行评分。
5、成绩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及格:
(1)不符合本专业的选题;
(2)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3)有弄虚作假,有严重抄袭行为;
(4)论文格式不符合规范,指导老师要求修改也不予理会;
(5)本科学生不参加答辩的。
6、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能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七、其他
1、学生按要求向导师提交论文电子版,在导师确认后方可发电子版给指定部门,用于分发给答辩教师,或打印纸质版上交(以何种方式交按学校统一要求)。无论要求交电子版或只交纸质版,都需提交至少4份正式论文纸质版供答辩教师评判及学校存档使用。
2、没有申请导师单独辅导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规格审定由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负责。
3、装订上交材料按规范要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