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知识、技能、素质的关键性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职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
第一条 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理论计算、数据处理、经济分析、计算机使用、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 毕业设计工作应在主管教学的校长领导下,由教务科研处负责全面的组织和管理。各二级学院(系部)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全面负责。
第四条 教务科研处的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文件。
2.汇总各二级学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
3.制作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样表,安排布置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过程进行监控管理,并及时通报情况。
4.组织各二级学院(系部)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答辩的落实情况。
5.组织评审和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先进单位”,并进行表彰。
6.编印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第五条 二级学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及质量。
2.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并实施。
3.审查毕业设计选题和课题任务书,组织指导教师开办毕业设计选题讲座,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组织学生选题。
4.定期分阶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工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重点检查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
5.组织若干答辩小组,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6.接受学生申请和推荐参评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名单报教务科研处实训科。
7.推荐毕业设计(论文)入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汇编,并将数据汇总,报教务科研处实训科。
8.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按时上报。
9.组织各专业班级的毕业环节归档工作。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工作流程见附件1。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条件和职责
第七条 指导教师的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教师及工程技术人员。
2.具有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及工程技术人员。
3.本科毕业的专业教师必须经过三年以上工作实践,并完成了规定的上岗基本要求后方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4.校外导师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即具备指导教师的资格,但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某些环节确有指导能力的人员,虽然不具备上述条件可以参与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但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首次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二级学院(系部)应安排岗前培训。指导教师由专业组安排,经二级学院(系部)审查,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仍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作指导,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二级学院(系部)应有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汇总表,并有具体联络方式或监督计划表,同时要杜绝具备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挂名不参与实际指导工作的行为。
第八条 指导教师应履行的职责:
1.选择课题,拟订任务书,编写指导方案,制定指导计划。
2.开办毕业设计选题讲座,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让学生了解课题的任务、目的和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文献和审定社会调查方案,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3.指导并审定学生的开题报告。
4.合理安排一定的时间到学生设计(论文)地点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和指导,及时掌握学生设计(论文)进度。对校外学生的联系,尽量保证每周1次。
5.审查学生的设计质量、数据处理结果、实验分析及理论结论。
6.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和设计说明书,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7.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写出评阅意见。
8.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9.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按要求整理归档。
10.参与整个设计(论文)过程的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现象。
第四章 毕业设计题目的选题
第九条 具备导师资格的人员根据本人的科研、教学等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提出对从事本课题学生的基本要求。向所在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提出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有能力自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学生也可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指派指导教师。
第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审核本单位的所有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然后向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指导教师开办选题讲座。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同指导教师协商,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初步选题方案。选题方案汇总后,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从总体上进行协调,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以8~10人为宜,同时,尽量做到一人一题。
第十二条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之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汇总本单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情况,报教务科研处备案,并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设计(论文)开题前一周发给学生。
第五章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资格及要求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先行课程,未取得学分原则上第五学期末不超过15学分,方有资格申请做毕业设计(论文)。特殊情况须经教务科研处批准。
第十四 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根据各院、系相关规定完成请假手续。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指导教师及二级学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有权取消该生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由二级学院(系部)组织报教务处批准,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第十五条 根据任务书要求,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第2周前完成,交指导教师。
第十六 独立进行设计(论文)研究的全过程,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的成果。随时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在第6~7周填报中期检查表。
第十七条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因不听从指导,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应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伤害他人者,应由当事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报告(论文)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第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于12周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结束时应协助老师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第六章 毕业设计检查
毕业设计检查分初期阶段、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第二十条 初期检查:各院、系(部)各专业着重检查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落实情况,开题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中期检查:各二级学院(系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专业组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考核的对象。各二级学院(系部)应汇总期中检查表,报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
第二十二条 后期检查:答辩前各二级学院(系部)各专业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管理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并对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内将学生成绩报教务科研处。
第七章 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见附件2)
第八章 毕业答辩
第二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及课题情况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由3—5名为宜,成员应由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外院系教师及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部门的人员参加。答辩委员会事前要统一制定本院系各答辩小组的组织形式和工作细则,安排答辩日程,统一答辩要求,并组织答辩小组成员熟悉评分标准。将答辩的安排提前报教务科研处。
第二十四条 答辩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应由评阅教师详细评阅。评阅教师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其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小组成员。评阅教师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质量及所存在的问题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第二十五条 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0—15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15—20分钟。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论文)的体会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六条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七条 对于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由答辩委员会作出处理,或组织二次答辩。
第九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二十八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取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分基本标准见附件3)。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应根据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人评分(占30%)和答辩小组评分(占30%),折合成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标准,评出每个学生的最终成绩。其中,有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即单项指标考核分数低于单项总分的60%),均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不及格计算。毕业答辩小组有权调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学生人数控制在毕业设计总人数的15%以内。学院在成绩优秀学生中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表彰和奖励,其比例占全部设计(论文)的3%~5%,同时,选取3%~5%的设计(论文)参加校级优秀论文汇编(注:参加设计人数在300以下的按上限计,在300以上的按下限计)。优秀指导教师按指导教师总人数的5~6%进行评选。
第九章 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第三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系部)必须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优秀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等),本单位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或规定”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单位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毕业设计(论文)总结、评优结果及时报教务科研处。
第十章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保存及归档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各学院应作好资料的保存及归档工作,归档主要包括:
1.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或规定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统计表
6.毕业设计(论文)分组安排表
7.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检查表和学生自查表
8.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考核表
9.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
10.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1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
12.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和评优材料
13毕业设计(论文)稿件和数据(光盘)
14.优秀设计(论文)、图纸及软硬件成果、数据(光盘)
1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等资料
第十一章 其它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科研处。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工作流程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基本标准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附件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
附件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
附件9: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
附件10: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附件1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表
附件12: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
附件13:毕业设计(论文)封面
附件1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表
附表1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
附表16: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呈报表
附表17:优秀指导教师呈报表
附表1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汇总表
附表19:毕业设计总结
附件2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1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统一使用学院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表及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毕业设计说明书和毕业论文必须用计算机打印,一律使用A4打印纸,上、下页边距为3cm,左右边距为2.5cm,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1.5倍。
毕业设计(论文)装订顺序:封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资格审查表、成绩考核表、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或设计总说明)、目录、前言或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封底,然后与译文及原文影印件、工程图纸(按国家标准装订),并和光盘等一起放入填写好的资料袋内。
2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字数要求,根据各专业特点略有不同,原则上理工类不得低于8000字,文、经和外语类不得低于6000字。一份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标题
标题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不宜超过20个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
2.2论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
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字左右,外文摘要以250个左右实词为宜。
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字数要在1000~1500字以内,外文字数以1000个左右实词为宜。
2.3目录
2.4正文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或引言、正文主体与结论,其内容分别如下:
前言或引言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及要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的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说明本课题的指导思想;阐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不是重复开题报告,但应详细论述上述问题。
正文主体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其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设和条件;模型的建立,实验方案的拟定;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设计计算的主要方法和内容;实验方法、内容及其分析;理论论证,理论在课题中的应用,课题得出的结果,以及对结果的讨论等。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性质,一般仅涉及上述一部分内容。
结论是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总结,对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和课题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结论要写得概括、简短。
2.5谢辞
谢辞应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有的思想作风。
2.6参考文献与附录
参考文献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一份完整的参考文献可向读者提供的一份有价值的信息资料。一般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不宜过多。
附录是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毕业设计(论文)的附录中,例如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程序等;如果文章中引用的符号较多时,便于读者查阅,可以编写一个符号说明,注明符号代表的意义。一般附录的篇幅不宜过大,若附录篇幅超过正文,会让人产生头轻脚重的感觉。
各二级学院(系部)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具体要求。
附件3
毕业设计(论文) 五级记分制的基本标准:
1、优秀(90分以上)
(1) 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2) 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4) 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80—89分)
(1)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的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中等(70—79分)
(1)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基本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4、及格(60—69分)
(1)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
(5)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5、不及格(59分以下)
(1)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毕业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