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
(2018届)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认定
由教学办根据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审定后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后分发到各系。
二、 毕业设计任务的落实
1.毕业设计选题具体要求和指导教师资格参见《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
2.每年12月份对指导教师资格和教师毕业设计题目进行审定,包括系审核和学院认定。(题目审批表见附表1)
3.各专业召开毕业设计动员会,告知学生毕业环节的主要内容和纪律要求,将审定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4.各专业系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一步审定和选定,第7学期末由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表2),学生接受任务时间:2018年01月08日。各专业系将毕业设计情况落实表(见《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报学院教学办。
5.学生选定题目后,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更换题目的,由学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系主任审核后报学院审批。(选题变更审批表见附表3)
6.如果需要进行校外毕业设计的学生,按“四川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校外毕业环节须知”办理好所有手续后才能进行校外毕业环节,否则不能进行校外毕业环节。
三、 毕业环节各阶段的要求
1.第一阶段
从接受任务时间开始到第8学期第三周,开展设计(论文)的前期工作,包括收集、准备参考资料,查阅文献,毕业实习。完成开题报告(至少2页,格式见附表4),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由系审定后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
第8学期第四周至第七周:完成结构设计和计算任务,由指导教师检查后进入第三阶段。
3.第三阶段
第8学期第八周至十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设计、计算、图纸和撰写工作。
4.第四阶段
第8学期第十一周至第十四周,完成所有图纸绘制和论文的撰写,提交毕业设计(论文)。
5.第五阶段
第8学期第十五周至十六周:答辩准备及毕业答辩。
四、 毕业环节对学生的管理规定
1.遵照《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规定中的对学生的要求。
2.毕业设计过程中,学生如有急事需请假者,必须按以下程序办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开,否则作旷课处理。请假程序为:
请假学生必须先写好请假条同时写明请假事由;
请假在三天之内的,由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签字同意后,到学工办备案;请假在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指导教师、辅导员和院长(或书记)签字同意后,到学工办备案;
请假学生将请假条返回指导教师;
请假学生必须按请假时间按时返校,并持来回车票到学工办销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3.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对于未按规定设计进度开展设计工作或未达到阶段设计要求的学生,每4周由指导教师将学生名单及原因报各专业系,各系汇总后报学院,学院视情节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后果由学生自负。
五、 毕业环节中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按照《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指导。
2.指导教师应保证每周集中指导时间不少于2次。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设计计算草稿、草图等进行检查并签字,学生完成前一阶段任务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指导结束后,指导教师将学生的设计计算草稿、草图等材料收齐,交各专业系存档。
3.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要求学生,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内容和图纸的规范性检查。
六、 毕业环节的监控
1.遵照《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规定中对毕业环节的监控要求。各专业系进行毕业环节的初期、中期和后期检查并完成检查报告,包括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学生出勤及进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学院不定期组织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督学小组、系主任、教学办及学工办对毕业环节进行抽查。
2.结合学院检查,学生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按学校标准进行打分(见附表5);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环节完成情况按学校标准进行打分(见附表6)。
七、 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
1.毕业环节主要有三种类型:毕业设计,毕业设计与论文结合,毕业论文。
设计:原则上要求总图量为2张零号图纸,设计说明书不低于30页;
设计与论文结合:原则上要求总图量为1张零号图纸,设计说明书为不低于40页;
论文:原则上要求论文正文不低于45页。
根据题目具体情况,指导教师可适当增减内容。说明书或论文页数指正文页数。
2.其他要求按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进行。
3.毕业设计图纸标准见附录1。
4.毕业设计(论文)书写基本格式见附录2。
5.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样式模板见附录3。
八、 毕业答辩
1.遵照《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规定中对毕业答辩的要求进行。
2.学院根据学校安排确定答辩时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确定总体安排,各答辩组具体组织和实施。
3.毕业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
九、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遵照《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规定中对成绩评定的要求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构成:指导教师占40分,评阅教师占30分,毕业答辩30分。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表: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组填写并评定学生成绩(见附表7)。
十、 总结及文件归档
1.按照《四川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和材料归档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
2.各系在毕业环节结束后,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和毕业环节套表,交教学办存档。
3.学院对整个毕业环节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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